正如齐政所说,嘉谷与违约合作社的官司有结果了。
虽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合同法》,合同纠纷需要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及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三十多个合作社,要在十多个地区起诉,诉讼起来颇为麻烦,但这终究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
更何况,无论是嘉谷还是当地政府,都无意让其变成旷日持久的诉讼。
最早吃官司的江南省回民乡合作社,也第一个得到了判决。
——以社长为首的回民乡合作社管理层,因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嘉谷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分别被判决不同程度的拘役并处罚金。
——判决回民乡合作社合作社对解约负主要责任,并依据合同相关违约条款赔偿嘉谷公司各项损失。
这原本就是一个聚焦了很多目光的案子,在各方的推动下,时不时有媒体追踪报道,只要和社会没脱轨的,都知道了这么一桩官司。判决一出,多少目光重新聚焦过来。
而对于判决结果,显然没有达到所有人的预期。
有人觉得轻了,有人却觉得重了,网络舆论因此又掀起了新一波讨论。
“但轻重与否,其实只有当事人才感受最深。”记者武镭带着这个观点,首次踏入了江南省回民乡。
武镭是首次来到这边采访,但他没少看同行的采访视频,一踏入这片地界,就感觉很不一样了。
正值春播季,本应是一片繁忙的种植基地内,却弥漫着一股萧条气氛。
很多农民认为打官司是件丢人的事情,输了的官司更是丢人至极。现在他们见了记者能避则避,再无半点被告之前面对媒体的积极性。
武镭想了想,直奔合作社而去。
合作社门口大门半掩,一位头发半白的老人家靠在躺椅上,眯着眼仿佛是在打盹。
里面有激烈的争吵声传出来。
“大家都嚷嚷着要退社了,社长又不在,怎么办?”
“别跟我提社长了,要不是他的煽风点火,我们怎么会落得如今的下场?”
“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散了算了!”
里面的人一听这话就像炸了锅。
有人嘴里叽咕着:“都说合作社好,哼,好个熊。”
有人抱怨:“早知道是这个下场,我也不入社了。”
武镭不用看场面,光在门口听着声音,都能感受到他们的火气与迷茫。
说心里话,局势演变到现在这一步,不管当初赞不赞成违约的社员,心里都憋着一团火。
他们合作社是本地最早成立的嘉谷系合作社,刚成立合作社的时候,大伙越干越有劲? 收入也节节上升,还对周围单干的农民产生很大的影响。可以说? 这一带的合作社都是被他们带动成立的。
但是? 随着合作社的发展,社员与嘉谷的矛盾渐渐显露出来。
明明有公司出更高的收购价? 但碍于合同,只能由嘉谷统一收购。有公司抢收的第一年? 大家还是感激嘉谷的扶持? 没人说什么;抢收的第二年? 不少社员脸上的笑容没有了;抢收的第三年,算着自己少赚的钱,更多人有意见了——时间的推移,让更多人开始无视嘉谷的各种投入。
社长等人再振臂一呼? 退出嘉谷系? 不再执行合同的决定,就顺理成章的做出来了。
可嘉谷的反应完全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预想中的讨价还价迟迟不出现,反倒是法院传单先来了——嘉谷不想和他们玩了,要解约? 还要求他们按违约条例赔偿,上蹿下跳的社长等人更是被追究诽谤罪。
好吧? 他们现在不关心社长的死活,但法院判决的赔偿依然令他们心痛得难以呼吸。
判决完了,他们自然不会积极配合执行,甚至见到执法人员就跑。
但人可以跑,资产跑不了。
嘉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