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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 / 3)

了,肯定早把辣椒玩出花来。

朱明认为,其实食品的发展,其根本在于生产力水平。就拿炒菜来说,在宋代才逐渐普及,这都是因为到了宋代,钢铁铸造技术才定型,铁锅才得在厨房获得一席之地,后来更是成为霸主。

并且古人对于吃的钻研现代人望尘莫及的,清代乾隆年间有个名叫袁枚的才子,写了一本《随园食单》,里面极尽描写了各种食材和做法,将饮食上升为大雅之学,字里行间都透出一名吃货的职业操守。朱明第一次看到这本书,顿时觉得自己平时都在茹毛饮血,人家这个才叫享受美食。

总而言之,在现代都没下过几次厨房的朱明,要跟硬件完善,食材丰富的古人拼一拼厨艺,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后来随着朱明的在这个朝代生活的越来越久,餐饮梦也在一次次的打击中彻底飘散风中。

朱明:当个等着投喂的小宝宝不香吗?这辈子我要当个尽职尽责的吃货。

回忆了一下过往,朱明哒哒哒地迈着小短腿,跟着祖母的步伐走进厨房。朱家手做饭最好吃的人是杨高梅,她是镇上屠夫家的女儿,小时候跟着父亲到酒楼送肉,经常出入后厨,耳濡目染之下也练就了一手好厨艺。

先是和玉米面,拿了一个瓦盆,舀了几瓢玉米面,打入鸡蛋,放入盐和面起子,加入适量水,所有材料混合,揉成软面团,搁在灶台上等待发酵。

紧接着开始处理鱼,杨高梅动作利索,刮鱼鳞、破鱼肚、去鱼鳃一气呵成。

“明娘,让你娘去地窖里拿点土豆白菜来。”

“欸~”朱明快乐的当起小跑腿。

叶秀用簸箕端着清洗干净的蔬菜进来时,只见锅已经烧热,杨高梅把切的均匀的五花肉片放入锅中,只听呲啦一声,一阵肉香扑鼻,锅中也渐渐炼出猪油,撒入少许盐,把切成段的鱼肉倒入,煎炸至金黄,把鱼盛起放在一边。留下锅中底油,把葱姜花椒辣椒爆香,放入自家腌制的酱和糖,再倒入煎炸好的鱼肉,加入黄酒酱油继续翻炒,最后加水,盖上锅盖。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朱明被这套操作迷倒,化身祖母的小迷妹,彩虹屁不要钱的往外倒,“祖母,你这厨艺去镇上的食客来,那就是大主厨。”,“祖母,你就是厨房里的女中豪杰。”

杨高梅被夸的得通体舒畅,嘴角忍不住往上扬,故作惊讶道,“你还会说女中豪杰。”

“你可不要小瞧我,我听过唱戏,台上的人这是这么唱的,我知道花木兰就是女中豪杰。”朱明得意洋洋地说。

杨高梅和朱老爷子都一致认为朱明是孙辈里最聪明的小孩,无他,就因为小嘴能叭叭,在大她几个月的朱宝刚能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的时候,朱明就能抱着他们的大腿撒娇卖萌,说完整的长句子。

厨房里祖孙俩其乐融融,厨房离院门近,听到有人叩门,朱明啪嗒啪嗒跑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圆脸妇人和一名纤纤少女,拿着几个包裹,手上牵着一个小男孩。

朱明打开门惊喜道“二伯母,丽姐姐,元哥,你们回来啦。”这二人就是回娘家做客的二房人,“明娘,几天不见是不是想二伯母了。”陈氏笑眯眯地问。

“那当然了,您不在,我连吃饭都不香了。”朱明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望向陈氏,面上露出几分期待之色。

哪个女人不爱听甜言蜜语,陈氏被朱明逗得眉开眼笑的,“我还不知道你这只小馋猫,我看你不是想我,是想点心了吧。”陈氏的娘家哥哥会做点心,用担子挑着在十里八乡卖,也去镇上摆摊。每次陈氏回娘家,都会带回点心来。

朱明被揭穿也不恼,振振有词地说,“陈家舅舅手艺就是很好吃啊,您下次回娘家也带上我,我要当面夸夸舅舅,给他道谢。”

“你总能接上话。”陈氏笑着轻轻地点了点朱明的小鼻子,“我先领着他们擦洗擦洗,我们赶路这一身的灰尘,脏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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