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年酒厂投资问题,我想说几句。”村书记房道龄插话道:
“当年村里经济拮据,想办点啥事困难重重,支委会研究了好多次,也没想出啥好办法。后来咱们老村长王炳南就提出,由他出头在镇里办个酒厂,由我接替他做村长。
想法是好的,但是村里没钱呐。咋办?最后老书记和老村长一合计,就去咏春镇所在地咏春村商量换一块地做酒厂,咱们六合村出一块地给咏春村做养殖场,以土地面积找差价。
那盖厂房啥的,多亏了老村长家王嫂开饭店挣的钱,她出的大份。后来没够,老村长又找人借了好几十万,前后凑了150万。还不够,老书记又凑了20万,我凑了10万,总共凑了180万,总算把厂子建起来了。
光建厂房还不行呀,没设备,没流动资金呀?怎么办?没办法,就动员各合作社村民投资,好歹凑了80万,50万买设备,30万做流动,这才开了业。行了,我就说这么多了,郑会计接着说。”.
“经过几年的努力,厂里有了积蓄,盖办公楼花了1,136万,增加设备265万、厂房再扩建503万。购置各类公用车辆,花费114万,合计总费用2,018万元。
近10年来,老厂总投资2,398万,总收入43,387万,缴纳各项税费18,342万。职工工资及企业管理费14,159万。
去掉税金、盖办公楼、增加厂房设备、工资及企业管理费等项费用,股东分红8,748万。”
“税费咋那么多?”一位股东代表问道。
“这是因为高消费品有消费税,而且税率比较高,比如,香烟消费税率60%,酒的消费税率40%,而且都是按照销售额征收的。”郑春兰解释说。
“啊,我说呢。你接着说。”那位代表表示明白了。
“我们的厂房、设备、机动车辆等等是有折旧的,用品、用具属于易耗品,没有折旧,直接进费用。
根据国家所得税法规定,房屋、厂房的折旧年限是20年,设备是10年,办公家具、生产工具等5年,运输车辆4年,电子设备3年。老厂经历了将近10年,就按照10年计算。
你么老厂的早期建筑已经折了一半,后建的办公楼和厂房5年多一点,我们就按5年计算。早期的设备已经折没了,也就是说,没有了残值,不用计算了。后买的设备,还有一半的残值。
办公家具和一些生产工具,还有电脑什么的也都没有残值了。
那们现在有残值的是初期投资180万的厂房还有残值90万,中期投资1136万盖的办公楼还有残值852万,投资503万增加的厂房还有377.25万,投资265万增加的设备还有198.75万。
还有土地2万平米,现在增值了。原来60元一平120万,现在涨到300元一平600万元了。”
“涨这么多?!那涨价这部分钱算村里的还是算厂里的?”一个村民代表问道。
“关于这块土地我再插一句。”书记房道龄插话说。
“这块土地当初咱们老书记和老村长是这么定的:村里既然拿这块土地入股,那这块地就属于酒厂的,今后无论土地涨价还是降价,都属于酒厂的利益或者损失。
村里以120万作价入股,就是120万的股份,虽然这部分股份是我们全体村民的,那也不能搞特殊,必须和其他股东的分红比例一样。不然,就打击了投资人的积极性。我说完了,郑会计继续说。”
“现在我们的各项残值加起来是1518万,再加上土地溢价的480万,总计是1998万元,这就是我们的现有的全部资产。
按照当初入股的资金核算股份比例是这样的:总股数,380万元。中间没有人插入和退出,也没有买卖。
村集体入股120万,股份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