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有金色霞光涌动,而后呼气时,脏腑与骨骼、以及血肉中,那些不纯的元气,透过皮肤被排除体外。
不到武尊境界,打通奇经八脉,是无法储存内力的,他此刻运转法诀,只能淬炼身体,还无法储存,即使这样,比只修外功的二三阶武者,优势和好处要多得多。
修炼的本质是不断打破人体桎梏,实现自我的不断蜕变与升华。
辰凌坚信,早晚有一天,自己会再度成为先天高手,第七阶武者,甚至冲击武圣境界,名动战国!
一个时辰后,辰凌起身在院子里练剑,活动筋骨,将二阶武者的境界彻底巩固,由于有伤在身,今日不能高强度训练了,抽出空闲在书房练了会字,用魏篆写了一首宋词。
这时侍卫来报,洛公子在府外求见。
“这个洛俞还真来赴约了。”辰凌微微一笑,耸耸肩,吩咐道:“请洛公子到我书房来。”
“喏!”侍卫转身去传报了。
不一会,洛俞带着贴身小婢走入了书房,辰凌此时拿着削尖的炭笔在绢帛上写着字,十分入神。
“辰兄!”洛俞看到辰凌后,展颜一笑,那股风情,即使不好男风的人见了,都不禁被她的“男色”吸引住。
辰凌这次仔细打量,特别是“特殊部位”,细细瞥了几眼,心中有数了:的确是女扮男装,只是她费尽心思掩盖,甚至连皮肤都有些涂抹,但有心去看,那小蛮腰、那后双股、那前都有些征兆。
“洛弟,你来了。”
洛俞微微一热,似乎感受到了对方灼热的目光,心中一紧,暗想难道他看出破绽来了?
“辰兄在练字?哦,这是什么笔?”
辰凌恢复如常,微笑道:“我叫它铅笔,把烧过的木炭削了尖,插入木枝内固定住,用它来写字,不必用笔刀刻那么麻烦了。”
洛俞眼前一亮,总觉得他的思想每次都是那么新颖,与众不同,她笑着道:“与那毛笔虽然不同,但有异曲同工之妙,使用起来都非常方便,哎,现在我都在期待辰兄研制的毛笔和纸张何时能造出来,我一定帮忙在列国推广起来!”
她说到一半,目光看到辰凌写的词文,忽然一亮,轻念道:“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灸,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点秋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