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越来越熟练了,剥掉皮毛,将肉从骨头上剔下来,他的食量小,但赢的很大,一只大山鸡也还没赢兽形的三分之一大,赢每次都能吃个精光。
赢给肉从骨头上摘得干干净净,放在余佘做的箱子里,里面还垫了层叶子。
余佘笑了笑,赢越来越注重卫生了。
他把拆下来的骨头堆在一起,一会吃完了要拿着丢远。
是余佘让的,他可不想家里附近白骨皑皑的。
余佘看着那骨头架子心中感叹,原始森林里连只鸡都这么大。
咦…
他看着骨头一愣,脑中有灵光闪过。
可以用这个骨架挖个碗,骨头能耐大概1000度的高温,而树枝燃烧时能达到的温度也就在600-800之间,完全可以当锅用,只不过山鸡的骨头小了点,只能挖个碗,明天让赢抓个大点的就可以做个锅了。
“佘,烤好了”。
赢在下面喊他吃饭了。
“来了”。
说完他就翻个身跳了下去,稳稳地落在炙热的怀里。
肉烤的不错,要是来点调料就好了。
晚饭解决后余佘就把骨头洗净,拿着小冰刀一点点磨,骨头太硬了,他削得十分费力,还不整齐,凹凸不平的。
他把手里半天挖了几个小坑的骨头丢在桌子上,犯愁地叹了口气。
“怎么了佘?”
赢蹭到他宝贝的身旁,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我挖不动这个骨头,我想用它做个碗”。
他语气糯糯的,像是在撒娇。
“要什么样子的?”
赢又问。
“这样就行”。
余佘抬起手,一只冰碗就出现在他苍白的手心,冒着丝丝寒气。
赢接过来看了一会,就把桌子上的骨头拿了起来,他跳出院子,在空中变成一只巨鹰,只见他用爪子一划,就轻易地将里面的骨头扣了出来,余佘挖了半天就俩坑的骨头,在赢的爪子下像豆腐一样,变成一个完美的半圆形。
余佘打了个寒战,就这爪子曾经抓着他可哪飞来着。
后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