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安镇卫生院,住院部。
一楼的病房内,不断传出令人心惊的惨叫声。
甚至一些路过的医生和护士,也被声音吓倒了,不由自主的凑到门前去看两眼。
病房中两位一脸戾气的年轻人,鼻青脸肿的躺在病床上。
这两人主要的伤情并不在皮肉上,而是左臂不知什么原因,竟然反向被撅折,关节处的骨头几乎粉碎性骨折。
医院中最好的两位接骨大夫,瞧见这种情况,也有些吃惊,问这两个病人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俩人只是一个劲的喊疼,根本不说原因。
同时,还有一件事也让医生很费解:在接骨过程中,哪怕是打上了麻药,可那两位病人却像吃了兴奋剂一样,麻药对他们根本不起作用。
只要稍稍一动骨头,这俩人就会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
也难怪,换成谁的胳膊被人撅成这种样子,被人再扳回正常的状态,肯定会生不如死。
“啊……疼……我说你他妈怎么当医生的?会不会接骨啊?……疼……”
躺在床上怒骂医生的人,正是被徐子清通过人偶撅折了胳膊的孬蛋。
医生被骂了一通,心里自然不愿意,可又不敢反驳。
因为,他的身后,还站着一群人。
那群人为首的是一位壮汉,约有一米八的个头,和孬蛋留着一样的平头,啤酒肚往外杵着,脖子上的金链子足有小拇指一般粗细。
虽然病房里不允许吸烟,可壮汉手里仍是夹着一根中华烟,面目不善的瞪着医生。
“我和你们陈院长打过招呼了,你给我好好的接。我兄弟这胳膊要是到时有后遗症,你们卫生院就别干了。”壮汉听到孬蛋的惨叫声,冷笑着提醒医生。
“表哥,你别和这些医生闲扯淡……你赶紧去找徐破烂……把他家那小子给我废了……要不回头我姑姑那边你怎么交待?”
壮汉正是孬蛋和毛子的靠山,杨建国。
此人乃是徐家村最近十年迅速崛起的暴发户之一,手下有一帮施工队,跟着一个比较大的建筑集团喝汤。
凭借着敢打敢杀、能硬能软的为人处事之道,杨建国比同集团的其他施工队都要吃得开,别人接不了的活,他都敢接。
短短十年,资产已经超过了二百万,从一个街头混混挤身徐家村、甚至归安镇的富人之列。
在村子里,杨建国基本不和村民打交道,但一旦打起交道来,行事极为霸道,没理也要硬占三分。
尤其是最近他打算去市里发展关系,眼界和格局又高了一分,更是看不起那些天天只知道早起出工、晚起收工的同村农民了。
孬蛋靠着杨建国在村、镇里的名号,偷鸡摸狗更顺手了,哪怕被人捉了正着,只要说一句“我表哥是杨建国”,事主就不敢动他。
杨建国其实也知道自己这不成器的表弟,在外面着实败坏自己的名声。
可他是个护短的人,也自信在归安镇这破地方,还没人能怎么着他。
再者说了,表弟就算是条狗,那也是我杨家的狗。
杨家人出去,就冲“杨建国”三个字,镇上的人也得高看一眼!
偷你几只鸡,算个屁!
打狗还要看主人呢!
可就在今天,自家这只狗出去觅食,竟然被成撅折了狗腿!
“看来我这两年把精力放在市里,村里这帮人就以为我杨家人没脸面了?”杨建国抽口烟冷笑道。
这时他的一个小弟凑过来提醒道:“大哥,徐破烂好对付,可徐善人那边怎么办?”
“怎么办?你们他妈的是第一天跟我做事?”杨建国不屑的冷笑道,“我教你怎么办,就今天晚上,把咱们施工队里能打的兄弟,叫上二十人,准备好家伙,咱们把人带房全烧了!有事我担着!”
“妈的,我要让这帮村里的土老冒们瞧瞧,老子杨建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