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轩的父亲写给依柔的信件,蓝怡粗看两眼,根据落款,知道了依柔的丈夫自称子渊,想来是他的字吧。除此之外便是两张五十两的银票。蓝怡拿着银票顿时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虽然不知道一百两银子的购买力有多少,她记得以前历史老师说过三五两银子在宋代早期和平年代就够四五口的人家生活一年,这么说一百两乃是一笔巨款,自己可以租辆马车或乘船去往登州,对孩子来说就少受很多罪。
这户籍、路引、信件和一百两银票,都是重要之物,难怪依柔贴身收着,蓝怡将这些放下,又取过春桃身上带着的荷包,里边只有两个银角和二十几枚铜钱。除了这些,蓝怡身上还有些价值的就是依柔的首饰和春桃的首饰,这些被她包好也贴身收着,只将春桃的荷包放在衣服内。
蓝怡现在心里有了些底,腿脚也有了力气,便站起来接着赶路,她必须在天黑之前找到可以投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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