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边关的村镇,都尽可能的修建围墙,随时准备抵抗蒙古人的侵略。
而边关的百姓,由于明朝实行马政,几乎家家有马。
家家有马的好处就是,在白天的时候,他们都是顺民,老老实实的耕作着自己的土地,老老实实的养着朝廷发配来的战马。
但是一到晚上,这些顺民们转眼就变成了马贼。
你不要一味的责怪蒙古人侵扰中原,其实中原的马贼们,对蒙古人的伤害也不少。
所以当蒙古人突袭的时候,民风彪悍的西北汉子,绝不束手就擒。立刻拿起了刀枪棍棒,做最顽强的抵抗。
敌人已经进行了第2次冲锋了,但这两次冲锋都被打退了。杀伤了多少敌人先不管,至少自己这一方面的义勇们是死伤了30多个。
义勇首领,也是这个庄子里的族长刘大福,没有惊慌,这样的事情已经经历过的多了。
虽然这一次敌人的数量多了些,但他依旧习以为常。
看着被打退的敌人,他淡然的询问身边的庄户:“求援的烽火点燃了没有?”
身边的庄户紧握着手中的武器向他回报:“求援的篝火已经点燃。但是我们离最近的官军保寨卫所离得太远,能够得他们的救援最少要在明天下午。”
然后忧心的看着外面的敌人:“外面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现在看来足足有五千。”
剩下的话就没必要再说了。
“敌人有5000又怎么样?我们必须死守,否则就是玉石俱焚。”刘大福坚定的打消了自己这个亲戚兄弟的想法。
“我还告诉你,你不要有那些怪想法。敌人来了这么多的人,即便我们拿出庄子里所有的物资,也不可能满足敌人的要求。所以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死战到底等待援军。”
“可是可是,最近的援军也在百里之外,我们怎么能坚持啊。”
刘大福直接抽出了自己的腰刀,架在了这个自己的亲侄子的脖子上:“你放心,在援军没到之前,在你投降之前,我一定比他们先一步砍下你的脑袋。”
联军统帅巴图鲁将自己宝刀上的鲜血,在自己的老羊皮袄上擦拭了一下,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一道血红。
第二次进攻又失败了。
这没什么,虽然损失了百来个兄弟,但这个镇子必须拿下。
这是一个大镇子,是方圆几十里内的集市。逢五排十,周围的百姓就会云集在这里,交换自己的出产,购买自己的所需。
这里有固定的商号铺子,囤积着大量的物资粮食,商品琳琅满目什么都有。
只要自己带着兄弟们,打下他,这次的打草谷就圆满结束。自己这几个部落,就可以安安稳稳的渡过一个富足的冬天。
一个部落的小帅在身边提醒:“头人,得加快攻击啊,否则大明的军队过来,我们就危险了。”
巴图鲁没有把眼睛从那个富足的镇子上挪开,无所谓的一笑:“最近的明军,都在七八十里外,就靠他们的两条腿爬到这里,最快得一天半到时间。赶趟呢,让兄弟们喘口气。”
又一个部落的头人也笑了着道:“最好他们快点,然后咱们杀光他们,我们就能夺取点他们的刀枪盔甲。大明的刀枪盔甲可是好东西啊,在草原,那是几百只羊也换不到的。”
巴图鲁没有参与这样的讨论,他现在想的是怎么样攻击进镇子。
镇子的围墙不高,但却正好挡住战马的跳跃。汉人野战不行,但守城,那真的是其他民族所无法比拟的。
得想个办法,推倒一段围墙,只要打开一个豁口,自己的骑兵冲进去,那就将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屠杀。
杀光男人,抢走女人孩子。
女人可以繁衍生息,孩子可以做牧童。
老人,老人是累最,必须杀光。
“这个兄弟,一会你带着一群兄弟下马,抬上根木头,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