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奇怪的看着我说:“小伙子,你这是要去哪里呀?我看见你,不像人,走路非常的轻,但脚跟也着地呢!脸色也很红润,你是干什么的呀?”
我只是笑笑没有说话,我站起身,回头还是嘱咐他们一句,“大爷,大妈,尽量不要做这些事情。儿女不孝顺,是儿女的事情,你们可不要误入歧途啊!我看见你们身上都有鬼怨了。”
其实鬼怨就是鬼气,他们身上已经有一股绿光了,可能一般人看不到,我可看见了。估计寿命也就在这一两年了,如果不做鬼买卖,估计还能够坚持个几年寿命。
我慢慢离开这里,我是吃饱了,这些东西其实也是给活人吃的。
已经进入了午夜,我从这个街道走到出现鬼市的那条街道里,可是看一下时间,还是有点早,才刚刚十一点多,我四处在县城里转着,闲着没有事情,瞎转悠,这里虽然比不上其它的县城,但有钱也是很多的。
基本都是蒙族人有钱,在这里汉人没有多少钱,这些蒙族人把牧场承包出去,在县城里买的房子,所以现在牧民可是大赚特赚了。
我沿着一条街道来回的转悠着,像是逛街一样,四处的逛着街道,看了一下时间,现在已经是十二点了,我慢慢悠悠向鬼市的方向,鬼市的那条街,其实是县城里不算偏僻的一条街,我走了没有多长时间,前方开始热闹起来。
前方是一个夜市,基本摆摊的老板都挂着一个白色灯笼,其实对于我来说,不用拿着布把脸蒙住走进去,要按照逛鬼市的规矩来说,无论是人,还是鬼都要把脸蒙住,以免被鬼看出来,或者,被人看到相识的鬼。
我没有必要了,现在的心里素质,即使遇到再厉害的鬼,也不会再怕的,这个鬼市什么都有,跟夜市完全都是一样的,另外,不但有一些卖墓中古玩的,还有一些卖别的物件,或者,卖吃的。
鬼卖活人的吃的,也很讲究,这些鬼老板真是卖活人的吃的,这里不会顾及到吃到脏东西,但很少有活人在这里吃饭,除非的误闯到鬼市里的活人,才能够吃上一开口,基本上也是服务于鬼的。
颜夕说的那个地方,好像就在鬼市边上,有一个混沌的摊位。我到处寻找的混沌摊位,终于找到了,是两个人,一个是老头,那鬼手有褶皱,另一个好像很年轻的,这个人,我在猜想肯定是颜夕的那个男朋友,被鬼市的人控制了。
我吃过饭,所以不想吃混沌,于是慢慢坐了下来,把兜子放到旁边,那个老头过来问我吃混沌吗?我仔细观察着这个老头,这老头是鬼,声音是鬼里鬼气的那种,他穿衣服,好像还是工人的工作服,一双黄色胶鞋,他用白布蒙着头,露出两个眼睛,我从眼睛看出来,他很善良,但脖子转圈是一个血印子,可能是生前被人把脑袋砍了下来。
旁边这位小伙子闷声不语,只是负责给旁边的鬼客人端着混沌,我心里在想着,这个老头肯定是他的老爸,这小伙子是儿子,如果鬼是老爸的话,绝对不会让儿子来这种地方。
我拿着一双筷子不停在敲着桌子,说:“我是来接人的,老爷子,我要带走的你儿子,阳是阳,阴是阴,不过奈何不是亲,何必为难阳间的人呢!”
这个老爷子看了我一眼,并没有说话,还是继续卖着混沌,他的儿子也孝顺的在给鬼客人断着混沌。
我有点不耐烦了,把我的话不放到心头上,我把筷子扔在地上,“没有听到我说话吗?阴是阴,阳是阳,不过奈何不是亲,没有听见吗?我来带阳间人回去?”
这个老爷子端了一碗混沌放到的跟前,“吃完混沌走吧!”他刚想走,我迅速的抓住了他的手,我身上有血灵子,一旦接触到鬼,马上就发红,他的手马上被我红色火焰给烧一下,他马上把手拿开,“你是?”
猛然站起,我提起兜子,既然不敢从命,我就要大闹鬼市了,我从兜子里拿出勾魂伞,对着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