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不会将所有的钱都砸在一个地方。”
“这要是失败了,我沈从文以及手下的八百兄弟,都跟着喝西北风去吧!”
王旭慢悠悠的吐出一个眼圈,“要是再加上一个刘舒云呢?”
“刘舒云?”
沈从文愣道,“她不是疯了吗?”
“要是她没疯,倒真的有可能扳的倒天佑集团,她手上只要有钱,就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奇迹。”
面对这位曾经纵横商场的女屠夫,沈从文的评价很高。
“疯了怕什么?”
王旭轻飘飘的来了一句,“别忘了我是干什么的!”
沈从文诧异的看了王旭一眼,“您是说,刘舒云的疯症能治好?”
治好?
人家根本没疯好吧!
“嗯!”
王旭点点头,“她的病对我来说并不难治。”
沈从文还是难以置信,“我相信王神医的手段,但是我依然觉得你在和我开玩笑。”
“沈会长,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你想要游金铭的命,而我想要天佑集团和新建区的项目,我们二人的目的并不冲突。”
“既然这样,干嘛不合作,各取所需?”
王旭坦言道:“天佑集团一倒,新建区的项目易主,游金铭的命就会去了大半条,到时候就算你不动手,这老家伙说不定也会被气得吐血而亡。”
“言尽于此,好好想想吧!”
说完,王旭离开了包厢。
只留下沈从文一个人在里面发呆。
下午,王旭按照江战给的地址,去了恒发房产。
以五百万的价格收购这个家徒四壁的空壳公司。
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很有意思,明明公司不值几个钱,而且欠了一屁股的外债,愣是执着的跟银行对抗着。
就是不宣布破产。
卖车卖房,就差没卖儿卖女卖老婆了。
他把王旭当成了他的救星。
“王先生,你可是一个有眼光的人,都说恒发房产是个烂摊子,那是他们鼠目寸光。”
公司的负责人叫肖腾飞,长相一般,是那种丢进人堆就找不到的主。
长得一般也就算了,还喋喋不休是个话痨,这就有点过分了。
完全没有一个公司负责人该有形象。
“王先生,你放心,这家公司只要一接手过去,立马就能像印钞机一样日进金斗,财源滚滚。”
肖腾飞从杂乱无章的办公室抱出来一大叠资料和财务报告,洋洋得意的宣告:“您看,这些就是搁浅的项目,我倾家荡产,就为了能保留住这些项目,别的不说,只要有钱投入,有工人和机械进驻工地,这些项目依旧能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