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她昨日才刚收到霍平枭派人快马加鞭送来的信件,上面说不日内,他便能回到长安。
阮安飞快地敛饬好衣发,待走出内室,却见霍平枭果然站在堂央。
男人的背影挺拔高大,兜鍪后的红缨已然被血染深了几分。
听得她和阮羲的脚步声,霍平枭循声转首。
阮安看见他脸上的血污后,不禁怔了下,男人的眼睑下方也存了些乌青,一看便是连夜未睡,看来他是快马加鞭,急忙赶回来的。
这么奔波,就是铁打的身子,也吃不消啊。
实则他每次出征,阮安比谁都要担忧,阮安不知霍平枭颈脖上的那道疤痕是怎么来的,可却深知,这道疤若再深半寸,男人的命就没了,更何况他的身上的别处还有别的疤痕。
她真希望霍平枭以后能不打仗。
阮安赶忙命茯苓端来清水,她用纤手将坠挂在盆沿雪白的帨巾拾起,并将它打湿,递给了霍平枭。
霍平枭接过后,低声道:“那叛将属实难缠,所以拖了些时日才得胜,我身为主帅,也得多为手底下的兵员考虑,不能让他们折损太多,这才耽搁了回程的日子。”
说罢,男人垂眼看了看阮羲。
男孩在他说话时,也一直在用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他很专注地听着,没他走前那般防备。
霍平枭将面上的血污擦拭完后,又问霍羲:“我不在的时候,听你娘的话了吗?”
阮羲迟疑了一瞬,还是对着男人点了点小脑袋,回道:“听了。”
阮安不知该同他主动提起些什么好,姑娘抿了抿柔唇,待忖了片刻,只道了句:“怎么不卸甲?你不是应当先去陛下那儿复命吗?”
“不卸甲自是为了省些时间。”
霍平枭说着,亦将那帨巾丢入了铜盆,其上染着的血渍渐渐在清水中融化。
男人的眼角眉梢则浸着浅淡却易察觉的温和,他逐着阮安闪躲的杏眼看去,嗓音低沉道:“况且,回长安后,我第一个要见的人,自然是我的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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