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百年前。
狼王崛起雄踞北境,它因森林和山川被毁向人类发起总攻,那烈火和鲜血染红了半边天际。为了平息万物生灵的怒火,各国君王把贵族送往妖族阵营,以换取和平。
那是人族备受屈辱的时代。
南部冬至,内阁烛火摇曳,窗外寒冷的月光和飘飞的白雪就像是一道道催命符。南王和王子对坐着,两人从国聊到家,吃山珍海味就像是嚼蜡。
喜庆的日子,白发人要送黑发人去敌境,可谓揪心。
“孩儿啊,寡人的孩儿啊,你千万保重。”
“父王放心,有诗人江思远的陪同,孩儿是安全的。相信国土重生后,我人族定能再握大权,很快就能再见。”
声声痛哭,化作酒水下肚了。
与此同时,深宫中有一平房开阔而敞亮,这里居住的正是效忠王朝的诗人们。部分是近卫,部分征战沙场,有一个青年俊杰立功最多、一直是王子的亲信。
江思远,这次要随御驾出行。
今天晚上过节,诗人们换岗比较勤,赶着吃那热乎乎的饺子和涮羊肉。一群人在大堂里围着炉火,边嚼边吃浊酒,门忽地开了。进来的是一个穿蓝色常山戴银色盔甲的男人,他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见到战友便喊。
“我回来啦。”
靠边的战友马上起身,拿了碗盛了麻酱和热汤递上。
“多吃点啊,我去了。”
他接过碗,拍拍换岗的肩膀。
“早去早回,酒给你剩着。”
江思远抓起筷子,凑近锅边夹肉和才,在碗里裹了满满的酱料送进嘴里。他吃得很像,身边的战友们却有了愁色和不舍,老大很快就要远离国土去往妖族的阵营了。
“思远大哥,你这次离开,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江思远端起浊酒,吃了一大口。
“我是今年冬天离开的,某个春天一定能回。”
也就是遥遥无期,他感觉到战友们的情绪,抬头看向大家。
“老大,我们舍不得你。”
“嗐。天下局势谁也说不准啊,人活着就有无限可能,总有一天再团聚。”江思远拍拍身边人的肩膀,“天涯会有时。”
大家见他这么开心,也不再耽溺于离别的赶上,一盏酒接着一盏酒吃起来。
酒过三巡,一直闷着的老小情绪爆发,双颊胀红嚷道。
“当您跟着阵营拼死拼活,打下江山后被派遣至此,不能再上场杀敌。说好听点是放您休息,说难听点是怕您功高盖主,如今国家有难要您跟王子去妖族当俘虏,太窝囊了!思远大哥,我听人说诗人大茅公和小茅公两兄弟在做创新,咱们不如辞了这官职,去那什么来着……那叫什么来着?”
“灵韵院。”
“对,灵韵院!我们去灵韵院吧。”
江思源脸色一沉,重重放下酒碗,惊得战友们面面相觑。
“我问你们,当初为什么选择这里?”
“为国效忠。”
“忠!我们既然已经选择为王朝效忠,为百姓谋福,就应该坚持到底。现在人族和妖族的大战刚刚结束,百姓流离失所连一斗米都吃不上,我们拿着国家的俸禄却想着自立门户吗?大小茅公办的是学堂,与国家大事无关,这值得尊敬但不是我等的逃难所!”
他说完,一把抽出挂在腰间的铜剑,直逼战友的喉咙。
“再听到这种话,我一定不会手软!”
一声钝响,江思远把铜剑收回鞘中,继续吃喝起来。
“老大!你说什么是什么吧!”
“我几个等你回来。”
“你们先开始的啊,唧唧歪歪的,是羊肉不好吃还是酒不好喝啊?”
“好吃好喝!”
战友们知道他性格耿直,只能偷偷叹息,个个端碗敬他。
“别垂头丧气,我是去妖族打探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