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UU小说网>都市言情>都市长生医仙> 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代办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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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代办婚姻无效?(1 / 2)

这位律师倒是十分专业,向路小川解答了一些关于离婚的事情。

离婚,说简单简单,说难,也挺难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的话,直接协议离婚就可以了,以前的时候,直接能办。后来有了一个离婚冷静期,基本上是一个月,先去预约,一个月之后,夫妻双方不反悔,就可以办理了。

如果夫妻双方反悔……

那没辙,撤销!

要么,再说服反悔的那一方。

再去申请,再等一个月。

要么,就直接起诉好了。

而起诉离婚的话,一般来说,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要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

可不是说一方说破裂,就算破裂的。

这是要证据的!

比如,一方出轨、重婚。

算证据。

或者是一方家暴,当然也算证据。

如果没有这些实锤证据的话……

那只能是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才能算作是感情破裂。

这里的分居,可不是说分床。

而是那种比较明确的分居,也就是,不在一个屋檐底下生活了。这才算是“分居”。

此外,一方如果严重违反犯罪的话,也可以作为宣判离婚的一大理由。

即便是有以上的这些情况,也不是说能够立刻就判决离婚的。一般来说,法院对于离婚案件,都是一审并不判决离婚,在二审的时候,才会判决。

这基本上是定律了。

哪怕涉及到出轨,哪怕是涉及到家暴,都会有这种情况。

二审才会宣判。

而一般一审再加上二审,少则几个月,多则两年就过去了。

赵馨岚和秦仲伦的情况,协议离婚,秦仲伦是不同意的,一直拖着。

而起诉离婚,秦仲伦有出轨的情况。

但是恐怕也很难拿到证据。

哪怕是秦仲伦在外面有孩子,但只要他想要保护,可以让任何人都找不到他在外面生育的子女。找到了,也没法合法拿到其血液样本,无法进行亲自鉴定。

至于非法渠道拿到血液样本,比如让路小川隐身去拿,当然是十分简单。

但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而分居的情况,要按照赵馨岚离开秦家算起。

根本不够一年!

显然也是无法离婚的。

法院很难直接宣判。

即便能宣判,也必须是二审之后。

路小川皱眉。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

赵馨岚和秦依佳母女俩想要的,是立刻解决。

不要拖泥带水。

但现在来看,恐怕挺难。

“有没有例外的情况?”

路小川向律师询问。

律师也十分为难。

“只要是正规的婚姻,现在都是这种情况。”

“除非是不正规的。”

“比如,只举办婚礼,没领证那种。”

“可以直接相关部门宣布婚姻无效。”

“亦或者,重婚的那种。”

律师说道。

“这样么?”

路小川此时,忽的心绪一动。

他先和律师挂断电话。

之后,立刻看向秦依佳。

“依佳,赵阿姨和秦仲伦当初结婚,有没有领证?”他直接询问道。

“当然领证了!”

“没领证的话,需要离婚么?”秦依佳直接翻白眼说道。

“你看见了?”路小川询问道。

秦依佳无语了。

“我妈和秦仲伦结婚之后,才有的我,我怎么可能看得见?”她有点儿恼怒的说道。

“额,我说的是,你有没有看见过赵阿姨和秦仲伦的结婚证件?”

路小川问道。

“这倒是没看见过,但是,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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