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让他多想了,埋伏的地点距离边境线本就不远,虽然由于对方是乘车走的公路,将距离又拉长了一些,但很快的,他们就已经看到了那条有名的中英街,同时,也看到了远处的公路上,正狂奔而来的那辆货车。
“发现目标!”
“开火!”
看到货车的同时,菲尔普斯立刻就下达了开火的命令,他根本没考虑过误伤无辜的可能:一是现在公路早就已经封锁,这时候,除了要拦截的目标,其他的车辆根本就进不来,二来么,他也根本不在乎这点:他是军人,又不是警察,就算误伤了无辜又怎样?只要死的不是英国公民,事后无非就是让政府出面赔点钱,要是办事的人心黑一些,随便给死者安个什么罪名,甚至连这点赔偿金都可以省了。
三辆装甲车上的机枪手也是早就作好了准备,一听到开火的命令,立刻便操起家伙对着货车就是一顿猛射,不过大部分的子弹都打飞了,毕竟要在移动的车辆上对另一个高速移动的目标开火,这难度的确是有些大,但射击依然还是给货车造成了不小的威胁,那些大口径机枪的子弹,可不是这区区的民用货车的铁皮能够抵挡的,真要被打中,分分钟就是车毁人亡,所以在枪响的同时,货车也立刻开始了蛇形机动,以减小自己中弹的机率。
与此同时,货车也开始还击,随着枪声的响起,在连续几个短点射之后,冲在最前面的那辆装甲车上突然闪出几点火星,然后,车辆便开始像着了慌的鸡一样,猛的打过方向盘,也开始变向规避——因为就在刚才,正在车顶上开枪的机枪手,整个脑袋都被打爆,剩下的身子砸进了车内,可是把车里的大兵们吓得不轻。
看到这一幕,菲尔普斯气得直想骂娘——虽然听枪声,对方使用的应该是重机枪,但除非对方有高性能的军用穿甲弹,否则,普通的子弹在这个距离上,是根本打不穿装甲车的前装甲的,那机枪手也就是倒霉,刚好被子弹透过挡板的缝隙给爆了头,按说装甲车是根本不用规避,就算没人敢顶上去继续开火,哪怕开足了马力一头撞过去,也不会有多大的危险,可现在这一转向,不仅浪费了时间,还把自己薄弱的侧翼给露了出来……这蠢货平时都是怎么训练的?他们脑子里除了酒精和女人,难道就没装点有用的东西?
不过这时候显然不是训人的时候,随着那辆打头的车开始转向,后面的这两辆车也开始调头,连带着机枪手也变得紧张起来,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都缩在挡板后面,枪打得就更飘了。
“绕过去,从前面堵住他们!绝不能让他们进中英街!”
知道自己手下的兵是个什么德性,菲尔普斯也只能重新调整计划,好在这时候他也看到,在距离中英街数百米处,竟然还有一道警察临时设置的路卡,横在道路上的道钉更是让他看到了希望。
果然,尽管货车的司机已经看到了道钉的存在,在两挺机枪的扫射下,也根本不敢停车,只能直挺挺的压过去,随着几声轮胎的爆响,货车的六个轮胎在压过道钉时,全部炸裂,失去了气压后在整个车身的重量下,随着车轮轴钢圈的高速旋转,瞬间就被碾成了几条橡皮带被甩飞出去,同时,车轮的钢圈也在地面上划出大串的火星,整个车就像是上了冰面一样,开始失控一般的在道路上滑行。
“Yes!”
看到这一幕,菲尔普斯顿时一喜,这时目标距离中英街还有几百米的距离,失去了交通工具后,对方也不可能再使用重机枪这样的重型火力,这样一来对他们所乘坐的装甲车就再没有威胁,只要冲上去,将对方包围,这次的任务就算是圆满收工了。
不得不说,这就是军队的优势:哪怕是再怎么军纪涣散,只要凭借着装备的优势,他们依然可以碾压绝大多数缺乏重火力的对手,就算对方个个都是007,只要没有强悍到可以空手拆坦克的地步,就只能被活活的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