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七千零一块又是怎么样的心理,或者是涉及到了什么比较特殊的法律法规吗?”俞婉清终于是将大家的问题给问出来了。
[盗窃案相关的案例整理完成。]
随着罗石的眼前刚好出现了系统提示。
罗石笑着回答道:“张三作为一个小偷,偷到了钱居然还送回去,可能大家都觉得很惊奇。”
“但其实很简单,做这种小偷小摸事情的人,干多了容易进去,进去多了,多少就知道了一点,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就到了定罪的另一个层面。”
“五万减去四万七千零一元就是两千九百九十九,超过了这个数字就是盗窃罪的第二档,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张三还回去,也无非就是想要给自己减轻一下处罚,万一被抓了,被判的也不会这么厉害,所以就送回去这么一个特别的数字。”
听到罗石的解释之后。
身后的大屏幕上出现了不知多少恍然大悟的回复:“原来是这样!”
“我还以为是他突然想通了什么,原来是想给自己减刑呀。”
“既然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被抓,会被审判,又为什么做这种事情呢真的是。”
“哪怕一个月三千块钱的工资,干一个月,不比这2999舒服?万一被抓,就不是一个月的事情了。”
“嘿嘿,有意思,这样有用么?”
非但是罗石身后当时在看直播的观众们问了有没有用,就连现在在看电视节目的观众都想着这个问题。
有不少提前看了直播的人,此时就可以和自己的朋友装13了。
“哈哈,作为一个看过罗石普法的人,我可以很认真地说,没用!”
边上有人回怼道:
“没用?罗石说没用就没用么?”
“他明明就有很明确的自首情节。”
“并且都已经将钱送回去了,为什么就不能减刑?”
“假如这都没用,那大家自首干什么?他还钱干什么?”
被怼之后,这个观众,也是冷笑一声说道:“切!”
“懒得跟你争,你继续看下去,等会罗石会给你好好解释解释的。”
却见节目中。
俞婉清说:“那他这种行为,算自首吗?”
“送回去之后的金额属不属于自主减刑的行为,有没有效果?”
“关于这个案例,会不会成为指导性的案件呢?”此时俞婉清其实是对小偷的行为有所支持的。
毕竟,知错能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