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您马上三十了,该寻个人陪您过日子了。”
我也在想,是不是真的该娶亲,青楼的粉脂味我已经厌倦,想要家中能有热气腾腾的饭食香,想要有人陪伴在侧,想要有人在我耳边轻声唤我夫君。
黑暗中我摩挲着那双一针一线我都十分了解的布鞋,现在我不缺鞋子,每双鞋子都是厚厚的千层底,踩在脚下十分舒服,只是每一双鞋都不是她给我的,这么多年,我从不舍得把脚放进这双鞋子,它已经被我摸得起了毛边,但它依旧那样好看,一针一线仿佛都是她亲手缝制。
但我知道,这双鞋,不过是一个下人送到我手里。她甚至都没有看过这双鞋。
我还是想要有个人陪在我身边,即使不是她。
我向礼部尚书提亲了,他家有个未出阁的女儿,二八年华,听说品德尚好。我不求女子容貌多好,只要她贤良便好,世家女子的美貌,无人及那年轿帘后的惊鸿一瞥。
成亲时,我第一次穿上那双鞋,他们取笑我新郎官穿旧鞋,日子要难走的。
我笑了,这明明是一双新鞋,我贴身带了十几年都没舍得穿的新鞋。常年打仗,我的脚掌变得宽厚,这鞋已经有些挤脚,但我舍不得换下。
鞋子穿了一天,脚趾处已经顶烂,不是鞋子的问题,只是因为放了十几年,鞋子也会老。
金燕笑我,娶亲将鞋子都磨烂了,她以为我是因为成亲太过高兴。
金燕人很好,温柔贤淑,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每日晨起早饭已经摆在桌上,每晚回家时,总是有一豆灯火亮着。
我们相敬如宾,她手巧,时常做衣服做鞋给我,我去训兵场,她总是做了饭菜送来,几个将军都十分羡慕我有这样好的妻子。
我们成婚半年,南边有蛮人入侵,皇上命我前去击退,临走前金燕给我做了好几双鞋,嘱咐我,那双坏掉的鞋不要带了,大小也不合适。
我拿了鞋,便走了,她忧心我,站在城墙外,目送我走了好远,我真的有些舍不得,但我是靠着打仗走到现在的,有仗我必须去打。
我带着军队一路拼杀,赶到一处小城时,那里刚刚被蛮人攻破,我带着人杀进城里,一个老人发现我是本国的将军,颤巍巍的从角落爬出来,他的双腿已经断了,匍匐在马前,求我去救他们家夫人。
冲进南府,各个房间击破,一小队蛮人逃了出来,手下的人去追他们,我看准他们跑出来的房间,一进去就是蛮人身上的汗臭味,一步一步走进,发现女子衣衫的碎片,还有血迹,顺着碎片,一路寻到卧房,
一个女子,衣不蔽体,蜷缩床脚,眼神惶恐的看着我,只是那一张脸,绝世无双,干涸的血迹只让她的肌肤看起来更加清透,裸露在外的双腿纤细白净,
蓬乱的头发下掩藏着梨花带雨的脸,我告诉她我是本国的将军,她丝毫不放松。
扯下床围,裹住她,将她抱在怀里,带回军营,让人备了热水和新衣,她在我的帐子里洗漱。
看到我,她一言不发,只是跪下一拜,原来她不能说话,我问她从前会说话吗,她点头,
我知晓了,她是受了太多惊吓,才哑了嗓子,这得慢慢治,要她放下自己的心防。
她写了纸条说她叫杜秋。
多余的我没有问,从进南家的那一刻,我就已经知道,大大小小的尸体,空荡荡的房间,除了她和那幢房子,什么都没有剩下。
从将她带回军营那天起,我一直带着她,向南走,我就带着她向南走,班师回朝,我就带她回去。
她很乖,总是怯生生的跟在我身后,我安排了一辆马车,她乖乖的坐在里面,有时大军赶路,顾不得吃饭,我让人给她送咸菜馒头,她总是过半天,悄悄坐在马车前,等我发现她走过去后,她就把半块馒头夹着咸菜塞到我手里,比划着告诉我,她吃不完。
她是怕我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