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顾明月把刺杀楚世子的打算说了。
“韩俊,他绝不能活着回到京城,有此人在,以后天下大乱。胡国开边贸,边境走私成风,胡国军队手里有大量兵器,他们本就体强力壮胜过我们,到时候西北的城墙在攻城利器面前脆如纸屑。”
“芦牙岭山清水秀,风水极佳,最适合做楚世子的墓地。”
韩俊点点头。
“这孙子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路上柳晓晓也同我说了,上次城里百姓失踪的事就是他搞出来的,陆羽不过是他的替罪羊。”
“只是他毕竟是楚王世子,听说太后对他比太子都还看重几分,就这么死在这,咱后面怎么交代啊?”
韩俊皱着眉,感觉事情很棘手
,这一行跟来的人,不少人都打着进京加官进爵的念头,并不是铁板一块的。若是事情漏了口风,怕是西北军里就有不少人反戈相向。
而且,楚世子自己有庞博这样的亲卫队护着,寻常人轻易近不了身。
“了不起丢了官,挨顿板子,难道还能都把我们处死不曾?这可是数百军人,许多人还都是有品级的,能塞进这支队伍里,也都各凭本事,没有人是白丁出身。他们背后的家族和势利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家有前进的子孙送死吧?”
“到时候把这事栽在山匪身上,好好运作运作,说不得能全身而退。这条路,也是楚世子非要走的,同咱们有什么关系?咦——什么味道,好香!”
顾明月鼻子抽动,朝那堆篝火看去。
只见篝火上头架着一小口铁锅,锅里熬了浓汤,咕咚咕咚,每一个泡泡炸裂,都会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鲜香,直叫人垂涎三尺。
“这是啥,熊掌能那么香?”
顾明月走过去,瞪大了眼睛,野味野味,其实味道通常都不咋样,深山野林的动物,身上有一股强烈的骚臭。这熊掌没收拾之前,又腥又臭,她原本想着用火烧一下,能把这臭味去个五六成也就是了,没想到柳晓晓不知使了什么法子,居然能把熊掌做得这样香。
“差不多了,你尝尝?”
柳晓晓取了碗筷,盛了一碗汤递给顾明月,又从旁边拿了张饼子给她。
“这是干粮
,我拿火烤过,里头夹了酱料,配着汤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