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一些气喘的感觉。一直到四万五千米,李云枫才停下了跑步机,站到一旁大口喘气。
看着跑步机上的里程数,李云枫满意的笑了。
世界闻名的马拉松长跑比赛,其距离也不过四万两千米,而自己已经能够跑完四万五千米,还超过了马拉松三千米。
不仅如此,根据跑步机上的时间记录显示,李云枫跑完四万五千米的时间,仅用二小时零五分,而马拉松的世界记录是二小时零一分(截止至作者写作的时间)。
也就是说,如果自己去参加奥运会,恐怕可以拿金牌了。
随即,李云枫想到了什么,便脱掉了外衣,露出身体一看,自己那一米七五的身高没变,但原本有些偏瘦的体型,却变得壮实了起来,尤其是腹部更是出现了腹肌的线条。
没想到,自己吸收的力量,还有塑造体型的作用。
身体测试完成,接下来自然要去测试呑世之口的能力。李云枫非常清楚,自己之前能够使用呑世之口击败劵族,纯粹是运气好。
毕竟,李云枫对呑世之口的运用并不熟练,靠着临阵磨枪的招式击败劵族,只是因为后者并不强罢了。
想要在日后击败真正的强敌,那么就必须能够熟练运用呑世之口的能力!
于是乎,休息了片刻的李云枫便走到了铺着毯子的空地上,开始用各种方式,连续不停地施展呑世之口。
这就是熟能生巧!
经过半个小时的反复施展,李云枫也渐渐对呑世之口的效果有了不少感悟。
首先,无论施展任何招式肯定要消耗体力,呑世之口也是这样,以李云枫目前的体力,可以连续施展一百次,才会产生疲劳之类的感觉。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毕竟如果敌人能够从这一百次呑世之口中逃脱,那么只能说明,对方比自己强的多。
其次,李云枫发现呑世之口的出招,有一个短暂的前摇,亦或者称之为出招硬直,也就是用力量凝聚出那张大嘴巴,所花费的时间。
这个时间一开始是0.5秒,但随着李云枫的反复训练,前摇时间已经缩短为0.1秒。
别小看这点时间,真正的高手对决,胜负只在一瞬间,0.5秒就可能决定生死。
第三点,那就是施展呑世之口,可以不依靠双手。
根据李云枫的实验发现,哪怕自己原地不动,那张嘴巴也能凭空出现在自己面前,三十厘米左右的位置。
“如此施展呑世之口的话,就灵巧多了,甚至能够在别人想象不到的地方,突然出手。”
李云枫如是说。
另外,李云枫还尝试过同时凝聚两张大嘴,但很可惜做不到,每当李云枫想要凝聚第二张大嘴时,第一张大嘴就会无法维持,自行消散。
李云枫知道,这不是技巧问题,而是自己的力量强度不够,或许等将来多吸收一些黑色雾气,获得更多力量,应该就能做到了。
最后,李云枫还尝试过,将大嘴巴凝聚成其他形状,比如说剑气,但依旧没能成功。
看来,这份来自雷德拉佐斯的力量,只能变成嘴巴咬人。
“说起来,这张嘴巴好像变大了一些。”
李云枫端详着在其面前凝聚的大嘴:“看来应该是吸收了劵族力量的关系。”
就像李云枫所说的那样,他在教室里第一次凝聚大嘴时,其长度只有三十厘米,但在训练场中凝聚时,这张嘴已经明显大了一圈,目测长度约为三十五厘米。
或许随着自己力量的提升,这张呑世之口,真的能够变成吞噬世界的大嘴。
当然,这种事情李云枫也就是想想罢了,毕竟他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就毁灭世界的疯子。
现在,身体测试和熟练招式两项目标完成,李云枫便离开了训练室,依靠权限点了一份牛肉盖饭,之后还洗了个澡,换了件新衣服,便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