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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活着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林清又钻林子里去了,昨天抓野鸡的时候顺便布了几个小陷阱,希望今天能有点收获吧!溜溜哒哒地一路逛过去,前两个陷阱都还保持原样,看样子就知道没开张。林清叹了口气,只能指望最后一个了。来到最后一个陷阱旁,看着倒吊在树枝上已经扑棱地精疲力尽的野鸡,林清笑得相当猥琐。昨天那两只野鸡也是在附近逮到的,所以,这里应该有个野鸡窝吧?林清在附近仔细地找了一圈,还真的在草丛里发现了一窝蛋啊。这可把她高兴坏了,有日子没吃蛋了,不知道野鸡蛋吃起来会不会更香?林清咽了咽口水,将野鸡蛋一窝端了,再折返回去将野鸡捆好,换上昨晚“换

”的短褂,就准备去赶集了。她昨晚在村里晃了半天,也顺便听了几嘴墙角,其中就有一户人家提到村东面的黄花镇上今天有大集,准备去赶集。林清不想赶集,但是她必须知道当前的社会状况,而大集会是很好的机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么多人赶集,应该能够收集到差不多的消息了,毕竟,她想知道的也不是啥秘密。

林清穿着短了一截的短褂,背着把自制的短弓,提着几张毛皮和一只蔫嗒嗒的野鸡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土路上,惹得同路的好几个小媳妇偷偷看她。她还听到有个小媳妇跟她同伴嘀咕:“这猎户打哪儿来的,长得真俊呐,要是早两年遇见,没准我就嫁他了”。林清摸了摸鼻子,看样子,她乔装得还是挺成功的。没错,她现在扮演的就是个猎户,毕竟,她一个空降的,户籍就是个大难题,扮成个从小就在大山里长大的猎户比较容易糊弄人,也能解释她一身利落的身手,就说是在山里练的。再者,无论哪个朝代,男子行事比较女子而言,还是便利许多的,她现在还不清楚这个朝代女子的地位,但她不想赌。她本身五官就偏英气,一米七五的身高扮成男子一点也不违和,加上那一个月的风吹日晒,造就了一身的麦色皮肤,配上军队里养出来的飒爽气质,被人夸一句俊也不过分。

一路无言,林清很快就到了黄花镇的集市。已经快中午了,赶集的人还是很多,挤挤挨挨的穿行在并不宽阔的青石板路上,道路两旁的商贩们卖力地介绍着商品,吆喝声此起彼伏,也有附近的村人将自家用不上的东西拿来售卖。林清找了个角落,将毛皮和野鸡插上草标往地上一丢,就集中注意力听周围的人聊天,很快,她就收集到想要知道的消息了。她很意外,这竟然是个从没听过的朝代,国号曰“莘”。现在是莘历35年,当朝国主名喚李元一,是莘朝的第二任皇帝,也是个励精图治的主,在他的治理下,朝政还算清明,百姓也能养家糊口,只除了边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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