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夫人跟我说过,你们的董事长已经病入膏肓,最多也就几个月的寿命。
虽然五指连心血浓于水,人之常情。
可郑娟已经丢了二十年,其实已经没有多少感情在,更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兴师动众来吉春找她。
我要是没猜错,这么急着让郑娟回香港,一定有别的什么原因吧。”陆天盯着林晓晓问道。
林晓晓倒没像崔中奇那般慌乱,浅浅一笑,
“陆先生,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其实这二十年,董事长和夫人一直没有停下来对小姐的寻找,只是内地的情况特殊,实在不方便。
要不是最近承接了吉春酱油厂的生产线,还有吉春电业局的高压电缆转关,想来吉春一次,实在太不容易。
有这样找小姐的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了。”
林晓晓的话,听起来有理有据。
的确,这个年代没有特殊缘由,香港人来一趟内地,确实很困难。
不过,陆天还是觉得除了骨肉亲情外,一定还有其他什么原因,促使薛梅动用了全部的力量,来找女儿的。
至于什么原因,陆天也无法猜测。
不过他清楚,无论背后原因是什么,骨肉亲情还是最重要的。
刚才薛梅和郑娟的相拥而泣,就是最好的诠释。
也许,真的是自己想多了。
……
里屋,薛梅和郑娟终于止住了眼泪,母女二人对坐在地桌前。
拉着郑娟的手,薛梅一直没有放开,生怕自己的女儿一下又不在了。
“孩子,让你受苦了。当年要不是时间太紧,我是绝不可能把你交给别人的。”
说着,薛梅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妈,过去的事都过去了,现在,我不是好好的么。”郑娟安慰着。
“好什么啊,别的不说,这房子是人住的么?
咱们家的佣人,住的地方都比这强多了。晚上跟我回宾馆住,以后不能再住这种地方了。”
“妈,这个房子是我和陆天单独住。
在太平胡同,两个人单独住一间房,比大多数人家都强,没你想的那么差。”郑娟柔声柔语说着。
“什么比大多数家强。我在吉春生活了三年,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二十多年前,太平胡同那就是吉春最穷人家住的地方。
就算强,也是矬子里拔大个,说白了,还是穷。”薛梅轻轻捏了捏郑娟的鼻子,笑道。
“妈,我养母现在瘫痪,我弟弟眼睛也看不到,他们都需要人照顾,我离不开的。”
“什么离不开啊,我让外面那两人留着,你跟我回去住。”
“不,我妈从小把我养大,没有她我早就死了,我不会离开她的。让外人照顾,我也不放心。”
郑娟语气坚定,没有任何回旋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