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次!”
瑞秋捂着额头说道:“要多么失败的人才会数这个啊。”
“O~M~G~!”
莫妮卡惊呼,捂着耳朵叫道:“我不能听这个,我也不想听这个。”
说着,快步闪人了。
“so,你现在是怎么想的?”
亚当笑了笑,没有发表评论。
不得不说,女人的直觉是非常精准的。
恋爱前后,罗斯完全就是两种人。
恋爱前,各种呵护备至,温柔小意。
恋爱后,开始时也是一样,但是时间一长,罗斯就开始化身咆哮教主了。
他所在的史前生物博物馆最后以他有暴躁症解雇了他,不是没有原因的。
而之所以会如此变化,298这个数字就完美的解释了一切。
正如谢尔顿分析佩妮是不是slut,用的是最不会骗人也最不容辩驳的数学。
套用到罗斯和瑞秋身上也完全合适。
首先,罗斯和瑞秋正式恋爱差不多一年(就算365天),前期还因为各种没机会耽搁了不少时间,才最终鼓掌成功(扣除个5天)。
然后要扣除每月的生理期(7天*12=84天),生病、回家、度假、有事以及没心情等(每月算7天*12=84天)
也就是365-5-84-84=192天
298/192≈1.6次/天
298/52=5.7次/周≈6次/周
也就是说,罗斯每周几乎只给瑞秋一天来休息,扣除不能的日子,一有时间,每天就疯狂输出1.6次。
而正常情侣一般一周两三次,一年也不过100到150次。
两者一对比,完全就是个福报996啊。
这种情况下,罗斯就算之前再把瑞秋当女神,一年之后的现在,态度也必然不一样了。
毕竟和钱一样,数目多到一定程度,也仅仅是个数字了,对钱本身反而没多大兴趣了。
再者,罗斯对瑞秋当年不仅有疯狂的爱慕,还有因爱生恨,高中时和‘瑞秋的前夫小皮’一起组建了一个‘我恨瑞秋’的联盟。
发起人就是罗斯。
‘小皮’嘴里各种怼瑞秋的台词,罗斯曾经也说过。
‘屌丝’如莱纳德和霍华德,好像也没数和女朋友不可描述的次数。
罗斯这样的表现,很难不让人想到他的心态有问题。
趁着有机会疯狂输出,以防机会突然失去而后悔莫及?
而恰恰因为这种过于疯狂的输出,让他提前到了七年之痒?
细思极恐啊。
当然这些分析,亚当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不然罗斯估计真的会和他翻脸。
菲比有个前男友,是心理学家,能够怼的其他人哑口无言恼羞成怒,这种人没有人喜欢他。
每个人都有一些黑暗面不想为人所知。
罗斯自然也不例外,这并不能否定他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毕竟很多黑暗面都隐藏的极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而且亚当也没资格批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