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所有会员的思路就都打开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了一个多时辰,最后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会议一共形成了六個关键的共识。
其一,就此次襄樊会战中明军的行动和宋军的行为在国内进行广泛宣传,务必统一思想,让全国民众意识到南下灭宋和解放南宋民众的必要性,以及这一行为的正义。
其二,在军队内部广泛宣传河南兵团此番行动的正义性和革命性,对他们的精神大力赞扬。
其三,对张越景及河南兵团的行为持先批评后表扬的态度,批评是因为他们在战前评估没有顾及到这一点,表扬是因为他们及时改变态度,把民众安全摆在了第一位上。
其四,吸纳襄樊地区民众进入宣传队伍,随军行动,将襄樊地区发生的事情和明军的行为进行广泛宣传,现身说法。
其五,大力推进对攻占地区的革命化,从明国各行省抽调精干复兴会员南下南宋,准备在即将攻取的原南宋地区建立政权。
其六,对南宋实行【战犯追责制】。
这个战犯追责制是会议上群策群力的成果。
最开始是沈格提出来,说担心接下来进攻南宋的时候还会出现襄樊二城一样的情况,南宋官僚的底线就是没有底线,谁知道他们会不会继续拿民众做挡箭牌?
若是继续发生这样的情况,必然会极大影响明军的行动。
明军爱护民众,而南宋糟践民众,这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未来估计困难多多,也会给明军带来巨大的影响。
苏咏霖认为沈格的看法很有道理,于是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商量开来,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搞一个战犯追责制。
这是辛弃疾提出来的草案。
具体的行动方法就是因为此战之后大明威压南宋已成定局,南宋机动兵力损失殆尽,只要他们还想继续维持统治,大概率向大明求和。
如果担心他们死鸭子嘴硬,那就在淮南地做好南下准备,搞出大的阵仗给他们看看,让他们心惊胆战,不怕他们不来求和。
而他们一旦来求和了,就可以开始操作了。
大明占据了巨大的优势,这个时候可以对南宋予取予求,一方面可以要求他们割地赔款,另一方面,就可以要求追责他们的战犯。
具体的就是把襄樊会战之中主导战事的武将的家人和族人全部交出来,交给明国进行审判。
他们本人死了不算数,还要追责家人。
犯下如此丧心病狂的罪责,想要一死了之?
不可能,家人族人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大明会从重审判他们,让他们用自己的下半生为战犯的所作所为赎罪。
视战犯的行动恶劣程度,他们后代的一代两代三代乃至于四代人都有可能被追责。
他们要世世代代为先辈做下的罪孽赎罪,永世不得翻身。
如此处罚说不定在南宋内部还挺有市场的。
宋国讲究儒家思想,儒家思想里不就说过吗?
复仇,就算是百世也是可以的。
这条参照了明国内部对贪官污吏惩治方法的建议是参谋总部副长马维英提出来的,他建议为了给南宋全体官僚以最大的震慑,必须要给予顶格处罚,否则不足以震慑南宋官僚。
苏咏霖进一步认为这样做还可以大做文章,继续加强舆论攻势,让南宋内部的那些立场动摇的官僚们逐渐意识到南宋政权的腐朽和堕落,进而进一步向明政府靠拢。
实在是一举多得的好办法。
所以他赞同执行此方案。
必须要让南宋官僚们意识到明国维护民众利益的坚定决心以及他们需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当这个代价沉重到他们不敢承担的地步的时候,他们自然会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