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贝塔镇其他角落相比,北区的夜晚显得格外阴暗。因为这里极少有成群结队的灯火虫驻留。便是偶尔从沉默森林飞来一群野生的灯火虫,也会很快被穷困的戏法师们捕捉了去,卖到镇子其他区域。
在基尼小屋附近还好。
因为科尔玛在那里的缘故,现在蛊雕街热闹的很,便是缺乏灯火虫,也有许多北区巫师自愿献出他们藏在家里的魔法灯笼,为北区的希望之地增添一份光明。
但在离开蛊雕街后,两位年轻巫师骤然陷入深一脚浅一脚的境地。
幸运的是,他们是巫师。
糟糕的是,身为一位男生,郑清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却没有办法掏出自己的法书一展风采。他的法书还被腰带绑着,塞在灰布袋最深处的。
所以最终施展照明咒语的是蒋玉。
“彼月非微,此日非微!”
蒋玉捧着法书,念动咒语。就见一群细长的蕈类植物排着整齐的队伍,蹦蹦跳跳从女巫的法书中跑了出来,蘑菇头散发出金黄色的荧光。
仿佛下课后的小学生,在出了校门之后瞬间便散了队形,蜂拥着,眨眼就布满了整条黑黢黢的街道。一朵朵阳光从这些蕈类生物的脑袋上冒出,如同气泡般,晃晃悠悠飘到半空中,然后砰然破碎,洒落一小片金黄色的光芒。
一朵阳光照亮一尺方圆,千百朵阳光照亮一整条街道。
习惯于夜晚黯淡环境的北区戏法师们惊慌失措的缩回阴影深处,仿佛一只只遇到阳光的杂种吸血鬼,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不安的看着布满阳光与蘑菇的街道。
充盈的阳光又促进这些蕈类植物的成长,让它们变得更加强壮,更加高大,吐出的阳光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明亮。
就像贪婪的衔尾蛇,这些蕈类生物也永远不会感到满足。只要法书中仍旧有充足的魔力流淌而出,它们就敢于冲破一切夜幕的笼罩,照亮无限深远的暗处。
年轻的男女巫师踩着金黄色的阳光碎片,脸上挂着笑意,脚步轻快。
……
……
奥列格抓着一瓶海妖朗姆,从街道的另一头踉踉跄跄走了过来。
他穿着破旧的灰色长袍,身材高大,体毛浓密,宽厚的下巴隐藏在蓬松的大胡须下,远远望去,像是一头直立行走的棕熊。
这并不是嘲讽的说辞——相反,奥列格非常喜欢别人夸奖他像一头熊——因为据他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说法,他们这一支祖上生活在鲜卑利亚西面的大森林里,有一丝斯拉夫熊人的血脉,很受大森林的庇佑。
“斯拉夫熊人,那可是巫师世界最强大的战士。”每次喝的醉醺醺的时候,他总喜欢拽着同伴,喷他们一脸酒气:“每个斯拉夫熊人,都能单挑一整个狼人部落!毫无疑问!”
至于为什么奥列格这一支流落布吉岛,丧失了宝贵的斯拉夫熊人血脉、最终沦落贝塔镇北区,具体过程他并不清楚。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北区戏法师里当大哥。
是的,大哥。
虽然没有了熊人血脉,奥列格的魔法天赋很低劣,但强壮的身躯与充满威慑力的外表,以及或许真实存在的‘大森林的庇佑’,让这位年轻的戏法师在北区攒足了威望。
他可以一口气扛上千斤的麻袋,十分钟卸下一条满装的货船;也可以带着打火石与一把砍柴刀,在沉默森林里晃荡一整个星期;还可以在巫师大人们撒野的时候,挡在那些弱小同伴的身前,让他们少受一点伤害。
但这一切——十几年攒下的威望——在短短两天时间里,已经岌岌可危了。
“咕嘟,咕嘟。”
奥列格仰着脖子,狠狠的灌了一肚皮海妖朗姆。辛辣的酒水刺的他双眼通红,浑浊的酒水顺着乱糟糟的胡须胡乱淌下,污渍着他原本就已经有些破旧的灰袍子。
海妖朗姆是北区戏法师们最喜欢的饮料之一了。据说这种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