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古代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因此并不会无缘无故的以人为食,吃人的事情一般是发生在两种情况之下的。
第一种是天灾人祸荼毒下的大荒之年,人本能而唯一的念头便是生存,因此当没有其它办法时便只能餐食同类。事实上,只要你仔细去查阅历代流传的各种史料,都能寻获其中关于食人的记载。
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轻肥·意气骄满路》一诗中也曾经写道:“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说明历史上的食人惨事并不是什么隐秘事件,甚至可以写入诗中。
当草根树皮都已经被饥民吃光之时,道德的束缚和食人的恐惧便不再值得一提,无论如何生存应该是最重要的吧!
尤其恐怖的一次食人事件发生在北宋末年,靖康之乱下的乱世里,人肉早已成为了市场里公开叫卖的食品,其价格竟然比不上猪狗牛羊等牲畜之肉,当真便宜之极。成年精壮男子的尸体甚至比不上一斗米的价钱。
这种诡异而残忍的事情就这样真实地发生于历史中。在我们今天看来,这种事无疑是一种没有丝毫人性违背天伦的行为。
北宋的食人事件并不是历史上的唯一的一次,事实上在明朝的万历和清朝的同治年间,都发生过类似的惨事。人肉被当成商品,只要几十文钱便可以换得一斤。“饿死是小,失节事大”的道德准则早已被饥饿冲散。
如果你不亲身体验,必然不能切身感受那种饥饿带来的恐怖,在这种恐怖威压的压迫下,人性的纯良和道德的约束算是被彻底抛弃了。
第二种食人事件发生的情况也许更加凄惨和变态。世人常用“食其肉,寐其皮”来形容对一个人的仇恨达到顶点。有人为了发泄心中难以宣泄的仇恨,也有人用这种方法来展现自身的暴戾才好恫吓自己的敌人。甚至有些愚昧的人深信一种邪恶的传说,认为人**有大补或者祛病的神奇功效,而这其实完全是一种野蛮的迷信活动罢了。
在崇尚武力,好勇斗狠的华夏古代,吃人肉这样的事情屡屡发生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早在战国时期,就发生过这么一件吃人肉的事件。
话说齐国有两位勇士,彼此都对对方不是很服气。这一天二人在一酒馆之中狭路相逢,自然要寻找时机一举“战胜”对方。其中一人为了显示自己的勇敢,便说道:“吃酒不能没有菜来佐之”,言罢便在自己的大腿上割下一块肉来给另一个人吃。另一位勇士自然不甘下风,于是也用刀子割下自己身上的一块肉递了过去,还说道:“你也尝尝在下的肉食”。二人彼此“客气”地你来我往了一会儿,便都死于自己刀下了。
而大规模、大批量的吃人事件在古代一直发生在战争当中。
十六国时前秦的苻登在战争中杀死了许多的敌人,并把他们称为“熟食”,赏赐给部下吃食。
唐朝安史之乱时候张巡在孤城睢阳血战,为了抵御安禄山的叛军,先是与守城兵士们分食了自己的爱妾,后来又几乎把睢阳城内的百姓吃了个精光。
而唐末的秦宗权更是残忍,主动派出军士四处屠杀百姓,然后再把获得的人肉用盐腌制起来,充当军粮使用。
辫子朝顺治年间,南明李定国挥军攻打新会,两军对战了八个多月,最后城中粮食耗尽,守将便将城中百姓当成粮食充饥,等到战争结束之时,被守军杀害并吃掉的百姓已经超过一万多人。
野史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战争结束之后,一个百姓遇见了当时的新会守将,当即泪流满面地跪在了地上,守将十分惊讶地问道:“你为何向我跪拜?“那百姓悲伤地说道:”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子里,他们没有坟墓。我便只能朝你跪拜以祭奠哀思了“。这种事情实在是让人闻之都会心酸。
这些惨事真是骇人听闻且惨无人道,甚至都使得你对其真实性产生过怀疑。然而,在某种历史背景下,它们却是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