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夫人?”
叶辰看到圣城三夫人的那一刻,很是惊讶,她竟然来了。
在圣城的时候,叶辰与三夫人之间,有很大的矛盾,今天他与万茜婚礼,三夫人竟然来了?
“是我。”
三夫人点头,雍容华贵,她带着一群女眷,走进婚礼现场。
她看着叶辰,开口道:“叶辰,你是圣城的血脉,我们之前是有些过节。”
“但,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今日大婚,圣城的脸面不能丢。”
“这里有老夫人送上的千年血参一株,金蝉玉卵一枚,长白山天池雪莲一株!”
三夫人一开口,全场一片轰动!
蹭!蹭!蹭!蹭!
在场的富豪大佬们,全都站起来,眼珠子都要瞪出来,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千年血参?我靠!”
“金蝉玉卵?不会吧……”
“长白山的天池雪莲?有没有搞错!”
这些富豪们瞠目结舌,全都傻了眼。
十三堂的一些街坊领居,则是一个个不明所以,全都好奇的开口询问:“什么啊?好像很厉害啊样子啊,大家干嘛这么激动。”
“不就是一些人参,癞蛤蟆,雪莲吗?有什么了不起啊。”
“就是啊,我儿子还经常给我买人参补血,雪蛤炖雪莲呢,你们这些大老板,也是见过世面的,干嘛这么激动啊。”
“你儿子买的人参算什么垃圾?”有脾气暴躁的富豪坐不住了。
“那种人参,就是普通的大棚种植出来的东西,都论斤卖!”
“还有什么雪蛤炖雪莲,你们吃的那是养殖场里面的癞蛤蟆,什么雪莲也是人工养殖的。”
“人家圣城送的,是一千年的血参,人只要不死,就能吊命!这是无价之宝,只能碰运气,根本找不到,要是遇到顶尖的富豪需要续命,几百亿都愿意出!”
“还有金蟾玉卵,是雪蛤中的极品,对女人身体好,吃了之后,可以调养血气,让生完孩子的女人不会因为血气的原因而气亏!”
“至于长白山天池的雪莲,更是珍贵,比昆仑山的雪莲还要罕见,古代如果有人犯了死罪,献上一株长白山天池的雪莲,不但可以免去死罪,还能加官进爵!”
“这些可都是了不得的宝物啊!”这位富豪如数家珍,如痴如醉的说着。
听到这里,十三堂的那些街坊邻居,一个个目瞪口呆,如听神话。
三夫人让人送上礼物,打开盒子,一株血红色的人参,足有婴儿手臂粗细,躺在盒子里面。
另外一个透明的水晶罐子里,养着一只纯白的雪蛤,号称‘金蟾’它浑身透明,就跟玉一样,又名‘玉卵’,吃的食物都是冬虫夏草。
还有最后一株雪莲,被泡在天池水中,生机勃勃。
“真的是千年血参!”
黄太公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直了,再也无法淡定。
旁边的一个年轻人低声开口:“太公,这血参是好东西啊。”
“您身体不太好,常年多病,要是能拿到血参,至少能让您多活十年!”
“得想办法,与叶辰做一笔交易,这千年血参,我势在必得。”黄太公不断的点头,眼神被千年血参深深的吸引。
另外一桌前的邓九卿,则是死死的盯着水晶罐子里的纯白‘金蟾玉卵’。
他幼年被净身,缺少阳刚之气,气血亏损的非常严重。
现在,有一只极品的金蟾玉卵在眼前,邓九卿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起来。
如果能吃了它,他可以恢复阳刚之气吗?
“多谢老夫人,多谢三夫人,俊武,收下。”
叶辰笑着点头,让人给圣城的人准备座位。
韩俊武上前,将三样东西手下,嘴里忍不住嘀咕:“这东西真的这么厉害吗?”
圣城的人入座后,司仪早就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