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替死鬼,把一只兔子烧了,正吃着呢,就看上她了,保姆根本不用和鬼王接触,那江漓就可以了。
江漓作为现代女鬼,她活着的时候,因为穷,还是在家里做饭吃的,但也只能做家常菜,做不来大餐啊!给鬼王做家常菜,鬼王肯定会把自己吃掉的。
再说,作为一个现代职业女性,怎么可能自愿去做鬼保姆呢?这不符合自己学了二十多年,工作了五年的,职业规划。
最重要的是,鬼王家连着老婆孩子,还有下面的佣人一共好几百个鬼呢?当它家的保姆是真会累死鬼的。
她就对拖着她要上贡的小鬼说要推荐给它们一个更合适的人选。
那就是郑秋华,还有比什么家里开饭店的,长得也美如天仙似的郑秋华,更合适献给鬼王的吗?
她家的酒店里可有好几家是五星级的,是现在最顶级的酒店,里面的菜贵的要死,肯定也好吃得要命的,这样的家庭出身的女孩才合适成为鬼王的新娘的。
小鬼们看了看江漓满脸的疤,也觉得她说的对,如果有更好的选择,鬼王肯定愿意多要一个美人,而不是一个长得恐怕的。
小鬼们就放开了江漓,跟着她一起去考查了下郑秋华的葬礼,发现这真是个美人,而她葬礼是安排在自家的酒店的,里面的菜色也确实很好吃。
小鬼们都是古代鬼,在它们的印象里,凡是开菜馆家的小姐,自然是会做自家菜的,就算最重要的秘方,传媳不传女,但一般的菜肯定是会做的。
它们不知道,现代的小姐姐们,不要说家里有几百家饭店咧,就算是穷得靠卡债过日子的,也不见得会做饭。
反正,它们就认准要把郑秋华作为新娘给献上去了,也把这事向上面汇报了。
只是郑秋华虽然也算是冤死,只但是死的时候,是江漓突然出手的,她并没有形成怨念,所以,可能没办法变成怨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