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模样实在是让人侧目,而那人身后还跟着一大群人,他们似乎是那团血肉的家人。
天色肉眼可见的阴沉下去,空中的风似乎都带着一股血腥味。
“儿啊!我的儿啊!”
“赢儿!回来!不要再跑了!”
“少爷!别跑了!”
一群人哭丧似的冲着大殿而来,但是没有一个人敢追上那血人。
纪朝清的耳畔突然传来杜晨的声音:“这是太尉的儿子。”
纪朝清转头,见杜晨的面色平静,眼前的一幕好像让她没有任何触动。
“姑娘不必惊讶,这一个月里,我已经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明明知道越跑肉掉的越快,但是还是要做点什么自救。或许不久的将来,我也会这样。”
一个月以来,鼓洲的死人太多,已经足够让人变得麻木。
这时,只见沈均持剑从天而降,当真是一身白衣,清冷无双。
他拦住血人去路,冷声道:“罪孽深重,当诛!”
说完,他便一剑刺向血人!
纪朝清立刻甩出一张符篆,撞到沈均剑上,符篆当即灰飞烟灭。
后面追着的老妇人尖叫一声,直接昏了过去!
沈均转身,看到纪朝清,面色冷了下去。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那此刻纪朝清一定凉透了。
血人摔倒在地上,在地上痛苦嘶吼,血肉越掉越多,活在这个世上也是痛苦。
纪朝清打开折扇:“沈均,可真是巧。”
沈均:“为何拦我?”
纪朝清并没有回答,而是走向这家人中为首的中年人,脸上露出一抹悲戚:“太尉大人,节哀。”
太尉方恭温已经两鬓斑白,他的半张脸皮肤白皙,另外半张脸却沟壑纵横,乍一看,有种说不出的狰狞。
“多谢姑娘。”方恭温方才看的分明,若不是纪朝清,他的二儿子怕是已经没气了。
成了一团血肉的二公子倒在地上,疼痛让身体不断的抽搐着,血水随着他的身体渗入地下,这一幕不光恐怖,而且恶心。
方家不少家丁别过了脸,不敢看那团血肉。
方恭温也是不忍,他狠狠心,对众人道:“来人,把二公子抬入鼓神殿,我要为他祈福!”
家丁们忍着恶心,将二公子抬起来,送进了鼓神殿中。
沈均收起剑,在纪朝清身旁站定。
纪朝清感觉到身边站着个大冰块,这才恍然大悟。
“为什么拦你?就是单纯的利用你啊,你来做这个恶人,而我就成了路见不平的侠客,太尉自然会对我亲近不少,方便我查鼓洲人皮案。”纪朝清说,“还有,既然他罪大恶极,不理会就是。他现在已经成了那个恶心的样子,多活一秒都是痛苦,你痛快的给了他一刀,让他怎么赎罪?”
理直气壮,没有一点后悔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