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冲天的地方。
整整两日,林梓备受煎熬,其中痛楚常人无法想象。
这片空间中的血色雾气具有腐蚀作用,它一点一点地,水滴石穿般地侵蚀着林梓的身躯。
此时雾气内,林梓的身体早已经血迹斑斑,时不时地林梓就倒吸一口凉气。
每日子时,墙角处还会爬出一只只黑色亮甲的虫子,它们从林梓嘴中,耳朵,鼻子爬进,在身体内部噬咬着林梓的器官。
一刻钟后虫子又潮水般的退却,隐如阴影处不见了踪迹。
“啊啊啊!我要杀了你!”林梓状若疯狗,不断扭动着自己被钉固的身体。
尚完好的左眼通红,血管仿佛要爆开一半,一点点鲜血流出。
在林梓的意识中,他看见自己的家人被刽子手屠戮,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只能不甘地嘶吼,伤心断肠。
而这其实只是幻境。
这是由此地冤魂的力量所凝聚出的一个又一个幻境,相比于普通的幻境,它夹杂了不同犯人的不同情绪,伤心,悲愤,痛苦……它是扭曲的,它潜移默化影响着人的内心。
这样的日子,林梓还需要熬过四十七天。
……
当时,李海棠背着手,一脸不屑地对林梓说:“当然,我给你一线生机。”
“只要你能在血牢中待过七七四十九天,我便饶你一命!”
……
房间内林梓的喘气声证明他还活着,血肉在雾气中腐蚀发出滋滋的响声。
“活下去!要活下去!”
就在林梓短暂清醒时,他虚弱地说了一句,脸朝着东边。
若是有人在这看到这一幕,必然会毛骨悚然。
因为林梓稚嫩的脸上居然挂着一抹笑容,笑容在鲜血的映衬下显得无比渗人,随着他的笑牵动了脸,一块漆黑的东西自右眼掉落。
无人注意之处,林梓身上散发着淡淡的七色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