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给连素素献血。
那时,她爱得卑微,不顾一切。
他们是在结婚一年以后才圆房的。
那晚,他准备了一桌烛光晚餐来庆祝他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
他对她说,知暖,我们要个孩子吧。
他将她抱在怀里说道:“知暖,我会护着你一生一世。”
那一刻,宋知暖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连素素讽刺地看着她,“要不是为了我,越哥哥怎么会跟你这头死肥猪发生关系,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
“你难道还不懂吗,他根本从来没打算过让你肚子里的孩子出生,你肚子里这个小杂种成型的时候脐带血就已经取出来了。”
“你以为他为什么让你冒着流产的风险还给我献血,现在我的病好了,你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了!”
宋知暖脸上的血色褪得干干净净,因为檀越做的事情都一一证实了连素素的话。
檀越,他的丈夫,根本不在乎他们的孩子!
他的一切温情,都是虚情假意,不过就是为了脐带血!
她颓然地躺在床上。
身下的血一点一滴染红了素白的床单。
宋知暖整个人如同泡在血水中一样。
连素素从角落里拿出一个白色的桶,倒出里面透明的液体。
汽油味充斥了整个医务室。
宋知暖,“你要干什么?”
连素素阴狠地说道:“你以为我会让你霸占着檀夫人的位置吗?我和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你算个什么东西?!”
“不过就是做了我一年的血罐子,他竟然因为可怜你不打算跟你离婚。你不是舍不得你肚子里那个小畜生吗,我提前送你上路去见它!”
火光乍现,打火机被扔进汽油里。
无情的大火很快吞噬一切。
宋知暖被捆在病床上,撕心裂肺地喊道。
“檀越,你此生误我,我死不瞑目,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若有来生,我一定要你们血债血偿!
……
檀越赶到的时候,医务室已经烧得面目全非。
明黄的警戒线将火灾现场全部围了起来。
警方从废墟里抬出一个焦黑的尸体。
檀越看着那具焦黑的尸体,眸子里闪过一丝错愕的情绪,背脊挺得笔直,手握成拳,指骨泛白。
一旁的连素素娇弱地站在他身边说道。
“越哥哥,这跟你没关系,我听说是她自己输完血之后想不开把门锁了泼汽油自杀了。”
檀越没说话,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给助理。
“将宋知暖的尸体安排葬进檀家的墓地,墓碑上就刻——”
他痛苦的闭上眼睛,再度睁开,缓缓说道。
“檀越亡妻之墓。”
连素素脸色一白,指尖掐紧。
宋知暖,你这个贱人,死了都要膈应我!
——
五年后。
温哥华。
满是古董收藏的暗室内。
一个长发及腰的女人正戴着手套,仔细观察着手中一个宋代白玉瓶。
暗室内灯光昏暗,女人垂着眸子,又长又密的睫毛透出一道厚重的剪影。
如同振翅的蝴蝶,白皙的皮肤细腻光滑,五官精致到无可挑剔,样貌十分惹眼。
但比起她的专业素养来,她惊人的美貌又显得不值一提。
五年前,她横空出世,古玩界从此多了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宋染!
“假的!”
宋染将白玉瓶交还给瓶子的主人。
“什么,这,这不可能,这瓶子我可是花了八千万!”老板颤着声音说道。
可事实就是如此,宋染看过的东西,不会走眼。
在温哥华的华人古董收藏圈里,她的一双眼睛,已经成为了标杆。
老板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