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郁舒转身回去了。
穿书前他在救助中心呆的几年,基本上形成了救助野生动物→做野化放归训练→放归野外的工作模式,没有收留动物的习惯。郁舒很喜欢医治动物的工作,看着那些小生命在他的努力下慢慢好起来、回归他们生活的大自然,郁舒会觉得很有成就感。这也帮他树立了救完即放生的观念,在郁舒看来,以爱为名义圈养野生动物的行为根本不是真正地爱它们,如果真的想对它们好,就应该让它们在栖息地好好生活。
直到遇到那只高大悍猛的银狼,郁舒长久以来的观念发生了一丝动摇。他不是想圈养它,可是他也不想像以前救助过的野生动物一样和它相忘于江湖,他就是,就是……
郁舒也说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的,反正就是想和它亲近些,再亲近些。以前他看书上说人们为狼的魅力所折服,并没有什么感触,现在落到自己身上才有了真切的体会。
它真的好有魅力、好吸引人,只一眼就把郁舒彻底征服了。
郁舒就这样频繁地想起那只狼,直到两天后,社交舞会到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