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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嘉宾(1 / 3)

这歌好,哪哪都好。

歌词好,旋律好,编曲好,意境好,嗓音好。

只有一点不好。

不好唱。

想到这儿,艾嘉笙脑海里自动浮现出这首歌的第一句词:“我踩着梦的阶梯,走进了,一座迷雾森林……”

旋律平缓,娓娓道来。

可听起来越是容易的调,往往越考验歌手功底。

因为,首句是温柔的诱饵。

——钩住你的耳朵,才能诱惑你渐入佳境。

林宥嘉唱这首歌,用嗓音里得天独厚的故事感,让你与性格里的坚硬达成和解,然后,再用抽丝剥茧的演唱方式,让你不知不觉——

共鸣他的共鸣,邀请他的邀请。

人的音色,是上天赋予,独具一格,难以复刻。

所以,艾嘉笙看着台上的那个男人,不由自主地开始猜想。

猜想着他会弹怎样的和弦作为旋律,也猜想着,这样的嗓音唱起歌来会是怎样的动听。

好奇之余,她莫名的,还生出一些不合时宜的关心。

——例如,他能唱好吗?

正想着,一个利落扫弦强势入耳。

不作任何商量,绕梁盖下。

下一秒,舞台上那个背着吉他的少年,薄唇轻张,没有任何铺垫,便直接将歌曲推上了高潮:

“谁闯进我的场地,

“谁让我措手不及”

艾嘉笙听了,放在键盘上的手,猛然一顿。

笔记本的word文档被她连续按出好几个相同的字符。

怎么会有这样具有穿透感的声音。

怎么会有这么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怎么会有……这么霸道的演唱方式。

——面对这样一首抒情歌,竟然越过主歌,直接进副歌。

他直接把歌曲推向了高潮,验证了她刚才的猜想无一中标。

艾嘉笙不禁觉得自己刚才的心路历程很好笑。

她抬眸,借着灯光凝视他的侧脸。

灯光下,他侧脸轮廓利落清晰,尤其是鼻型,尤为锋利挺拔,睫毛很长,在下眼睑处扫出一片淡淡阴影,落在额前的碎发,恰如其分地中和了他眉眼的深邃和凌厉。

至于嗓音,艾嘉笙想了想,觉得用游刃有余来形容最为恰当。

不管是下滑音,还是转音,都游刃有余。

这份自如,与炫技无关,这是上天赋予他音色的独特魅力。

可以看出,他是天赋型歌手,但应该不是职业。

不过,职不职业这件事,在此刻一点都不重要。

每一位神秘嘉宾,都在用行动,表达着:她们若是嘉宾,会笑纳他的邀请。

嘈杂的人声不知道何时安静了下来,酒吧小哥也是绝对的搞气氛高手,熟练地将酒吧灯光调低一个度,这里摇身一变,成了一个临时的livehouse。

更有甚者,从座位上站起来,打开了手机的闪光灯,随旋律摇晃。

后座无人,艾嘉笙也按捺不住,索性将笔记本放置于身侧,站起了身。

突然拔高的视线,终于让她看清他的全貌。

果不其然,白衬衫下面是一条黑色西裤,垂落的裤腿,熨帖平整。

他坐在高脚凳上,电吉他被他抱在右膝,左脚撑地,右脚则踩在高脚凳的脚蹬上,西裤和皮鞋之间,露出一截黑色袜筒。

艾嘉笙这人是个典型的细节控。

就比如,她认为,男士如果穿正式的西裤和皮鞋,一定要配黑色商务长袜,免得坐下来时露出一截小腿。

还好,他没有。

黑色商务长袜包裹着细瘦脚踝,曲线流畅又性感。

脚上锃亮的黑色皮鞋,更是一尘不染。

他就这样,穿着一身正装,投身在人间烟火。

左手手腕扣着一个精密腕表,右手则在吉他弦上,管它今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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