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余壮壮清清楚楚记得:
今年6月13日,也就是明天,王沁蕊和男友去千岛湖旅游踏青期间,遭遇了二个歹徒。他们持刀先劫财,后又要劫色。
她的男友吓得屁滚尿流,抛下她独自跑路。
王沁蕊很不幸,身上金银首饰和现金手机被抢,人也被糟蹋了。
后来,劫匪虽然被抓,得到应有惩罚。但是,王沁蕊身心受到伤害,对于男人再也没有任何兴趣。
王沁蕊伤心过度,出国再也不回来了。
这一件劫案轰动一时,电视和报纸连篇累牍都报道了。以至于案件每一个细节,余壮壮都记得一清二楚。
想当年,余壮壮就有遗憾:为何自己没能在场,手刃歹徒,来个英雄救美呢。假如美女再以身相许,那就完美了。
嘿嘿!
如此一来,自己人生赢家呀。
现在重活一回,绝对不能错过机遇。
对了!
自己明天带好武器,去云龙山做个护花使者吧。说不定,这是一次改变自己命运机遇。
“哼,你老盯着我看干嘛!”
王沁蕊见余壮壮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没好气吐槽道。
“王经理,这不怪我,谁让你这么漂亮的呢。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余壮壮吓得赶紧扭头,顺便夸了王沁蕊一句道。
“壮壮,你胆肥了啊,是不是想泡我表姐?”
王富贵拍拍余壮壮肩膀,动问道。
“富贵,你说什么混账话。对了,明天要不要一起去千岛湖游玩?”
王沁蕊闻言,涨红了脸道。
“表姐,我没空。”
王富贵连忙摆摆手,一口回绝道。他知道常万里回来,要跟表姐游山玩水,自己可不想当电灯泡。
“好吧,就当我没说。”
王沁蕊转身离开,回到了人事部。
余壮壮此举,算是亮瞎了众人钛合金狗眼。这小子竟然,敢于调戏老板千金王经理,真是要出圈的节奏啊!
余壮壮拒绝了加班,当即回到了宿舍。作为一个重生者,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简单体力劳动之上。
时间就是金钱!
至于那点可怜工资,还是算了吧。
第二天。
阳光明媚,天高云淡。
王沁蕊男友常万里,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回来。二人来到千岛湖踏青,不知不觉来到了山中,一处无人关注小树林。
“沁蕊,我受不了了,咱们亲热一下吧。”
常万里挽着王沁蕊胳膊,就要动手动脚。他计划妥当,把报纸和卫生纸都带来了。
在野外干那个事儿,或许更加刺激一点。
“咱们还没结婚,不许你胡来。”
王沁蕊正色道。
常万里人长得不咋样,一脸络腮胡子,小眼睛,为人也猥琐花心。王沁蕊很不喜欢他。
奈何父母逼婚!
“沁蕊,你咋这么封建呢。今天,我偏要!”
常万里不依不饶道。他在国外也是个花花公子,一直游戏花丛间。
“滚粗!你再这样,我可生气了啊。”
王沁蕊挣扎道。
“嘿嘿!”
“我就喜欢你生气的样子。”
王沁蕊剧烈反抗,反而激发了常万里身上荷尔蒙,继续动手动脚。
“哼,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在这耍流氓,有伤风化,罚款九百元。”
二人正纠缠时候,不知从哪个旮旯,冒出两个小流氓,恶言恶语威胁道。一个高大魁梧,一个干瘦矮小,但都染着黄毛。
“滚!”
常万里练过跆拳道,他挥舞着拳头,对着两个歹徒亮了一下肌肉,霸气道:“不识相的话,我打烂你俩狗头。”
“尼玛的,看来我得给你放一点血!”
高个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