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商会,议事堂。
庞凯波笑嘻嘻道:“今天单单是饮品小吃,就有差不多快一万元的进账。明明价格比外面平常贵了很多,为什么他们还是会买很多呢?”
洪康轻声道:“就像波叔你平日里花十几元买瓶好酒都要扣扣搜索老半天,但是去“大富豪”夜总会的时候,也愿意花上百元点一杯【蓝色妖姬】。”
“咳咳……”庞凯波正喝着水呢,闻言顿时尴尬的咳了起来。
“阿康,你……你怎么知道我去夜总会的?”
作为长辈,庞凯波被洪康这么一点出,感觉脸上有点挂不住的。
“那只是应酬而已,你波叔我现在都是警长了,那应酬自然就多了,对吧!呃……你怎么知道我点的是【蓝色妖姬】?莫非你也……”
庞凯波别有意味的挤动他那感人的小眼睛,嘴里还“嗯嗯”得打趣着。
洪康面不改色,毫无被打趣的窘迫。
“有点好奇,去见识过,也就一般般吧!怎么,波叔觉得里面很有意思?”
洪康是真的认为很普通,喝喝酒,跳跳舞,也就那样儿。
既没有劲爆的DJ伴奏,也没有炫彩的水晶球灯。
“其实……我也觉得很枯燥。”庞凯波违心的说道,“你波叔我也是见过世面的,都说了是别人邀请我去的,实在推辞不了。”
“波叔,我相信。”洪康表情看起来很认真。
不,你不信!
庞凯波在心里不断腹诽。
……
第二天.
赛场人人山人海。
许多人在听说了比赛的精彩后,也买了票进来看。
导致又多卖了一百多张票,又是一笔进账。
今天的比赛还没开始,现场的气氛就很热烈。
人们天生就向往强者,而这种拳拳到肉的搏击,透露着一种原始的美感。
有记者随机询问观众:“你为什么喜欢这比赛呢?”
那人高声道:“这多酷啊!厉害啊!”
他旁边的应该是他的朋友,满是嫌弃地说道:“你这家伙,连话都不会说。”
然后看向那记者:“记者先生,我跟你说啊!这比赛体现了我们人类的力与美,智慧与技巧,斗志与拼搏的精神。”
他朋友诧异的盯着他:“你是吹水华吗?你竟然能说出这么有文化的话??”
“靠,我平时也是博览群书的好吧!”
……
“第一场,【贾鑫彬】对战……”
主持人声音戛然一顿,面色怪异,嘴角抖动,似乎在忍耐着什么。
几秒后,才继续道,“对战【宇宙超级第一猛男:朴勇顺】!!”
乍一听这个外号,观众顿时哗然。
“这家伙……就不知羞耻吗?”有人笑骂。
“另外一个就很低调,就一个名字。”
“低调?你是认真的吗?那可是【小刀哥】啊!”
“这种起名风格,莫非——是个棒子?”洪康猜测。
果不其然,一个穿着白色跆拳道服的青年上台后。
马上来了几个快速地双腿连踢,然后一个后旋踢,再以高鞭腿定住。
顿时引来一阵喝彩。
起码这几个动作颇具观赏性。
但是懂行的高手纷纷一愣,任何武术或者格斗技法,都讲究个“力从地上起”。
除非双方实力相差甚大,不然高鞭腿完全是送破绽上门。
结局,无论多说。
贾鑫彬垫步一划,身如游鱼。
以掌代刀,直接砍在朴勇顺的大腿内侧肌腱。
这一掌,发劲直脆,就如钝刀子切肉。
在朴勇顺吃痛弯腰时,贾鑫彬又一记膝盖,重重的撞在他的腹部。
这一撞,凌厉,迅捷,不留情。
顿时,朴勇顺身子躬成了虾状,面容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