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小说里才会用的套路吗?”易飞扬愣愣问道。
程希林睁开眼睛,看着易飞扬,挑挑眉,道:“你哥我的人生,就是一本书,还是装逼打脸的爽文。”
易飞扬身体一摊,摆摆手,有气无力的说道:“是挺装逼的,但也没打谁的脸啊,这本书,不成立。”
程希林
。撇撇嘴,道:“那是他们不争气,我从小城市的猎魔队一步步走来,就没遇到过傻屌,唯一碰到个傻的,跟我抢车位,打了一架之后,还他妈成朋友了,他挨揍之后,都没想过摇人报复我,还说什么两个人的矛盾就在校园内自己解决,出了学校就要同心协力保护城市,
我真他妈的服气了,现在的大学生,素质都这么高了吗?
我连装逼打脸的姿势都想好了,结果...就这?”
易飞扬听的呵呵直乐,你以为人家是气量狭小,内心阴暗的反派,结果人家识大体,晓大义,妥妥的少先队三道杠大队长。
原来反派是我自己。
程希林坐了起来,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然后随口问道:“看到归墟是什么感觉。”
“嗯...”易飞扬沉吟片刻后,答道:“很美。”
程希林点了点头,又问道:“如果一直生活在归墟,你会不会腻?”
“不会。”易飞扬想也没想的直接回答。
“是嘛。”程希林笑了笑,掏出烟,递给易飞扬一支,帮他点燃,然后自己也点了一支。
程希林又问:“那你愿不愿意一直生活在这里?”
易飞扬还没有回答,
程希林轻轻吐了口烟,转过身看着归墟,
自顾自的呢喃道:“我不愿意,归墟很美,但我不喜欢,我喜欢花花世界,我喜欢开着跑车引人注目,骑重机车沿着海边公路狂奔,喜欢打游戏和队友互喷,喜欢吃路边摊喝冰啤酒,家里的弟弟妹妹们还等着我每个月给他们送小礼物,大一点的小混蛋我还要偷偷给他们零花钱,不能被陈妈发现,
老头子和老太太喜欢喝我熬的粥,拌的小咸菜,兄弟姐妹七个,就我争气,有了对象,他们还指着我抱孙子呢,
云州那帮人我还没带他们上王者,
李乐那个舔狗还没把纪舒舔到手,我的帮着出谋划策啊,
江老师......还在拉萨等着我回去,
如果我真的一直生活在这里,我就失去这些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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