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心安处,即为家。
云州猎魔队的大家和陈妈,老师和师娘,江月姚。
程希林从来没有感到自己如此富裕过,三个家,三束阳光照亮程希林的心。
放下手机,倚靠在墙上,看着宴会厅中的众人,又是会心一笑,也多了许多朋友啊。
程希林忽然觉得自己以后可能会很小气,很吝啬,以前什么都没有,埋着脑袋,拼了命的生活挣钱,也不觉得时间过的快,只觉得时间过的很慢。
特别是17岁那年去工地里帮零工的时候,烈日当头,别摸铁,别摸砖头,实在烫手,也不能脱衣服,穿的少了也不凉快,太阳烤得很,一天就能脱层皮,混着汗水,很疼。
那时候,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为什么还不下班呢?
但现在的时间又过的太快,他不希望云州猎魔队的大家老去,更不希望陈妈老去,自己和江月姚有几百岁的寿命。
看着他们慢慢老去,死去,想一想就觉得难受。
但再一想,也就那么回事,苦都苦过来了,日子好了也就行了,哪怕过了一天好日子,也算是享受过.
当然,每个人的想法不同,定义不同,由己及人,最恶心人。
宴会并没有持续很久才结束,最后是常青山结的账,当然,是带着安萱去的,
得知常青山怕老婆,程希林唾弃之。
惧内之人,不足与谋!
程希林很心痛,为什么我的钱要被安萱那个小粗腿娘们儿管着,烦死人了。
常青山退房了,住到了安萱的房间,程希林和易飞扬勾肩搭背的一副狗仔队模样,神经兮兮的,发现了大新闻。
这对狗男女成事儿了?
就在易飞扬呆滞的时候,程希林感叹的拍了拍易飞扬的肩膀,摇了摇头,对江月姚喊道:
“姚姚姐,回房了!”
形单影只易飞扬,有些苦涩。
外墟,金门外。
一个穿着土里土气黑色运动服的男人,缓缓沿着山间小路向山顶石台走去。
身材矮小的男人,肤色黝黑,背着一只比他还高的登山包,
男人抬头望了望高耸
。入云,不见山巅的高山,咧咧嘴,露出一口大白牙,捶捶腿,继续上山。
过了许久,
男人终于走到了那座余奇居住的石台边缘,伸脖子望了望灯会熄灭的木屋,心想,这么晚了,老先生和大师都睡下了吧。
男人蹑手蹑脚的走到石桌旁,把身后小山一样的大登山包轻轻放下,然后坐在木凳上。
舔舔嘴唇,看着厨房的方向,口渴了。
就在男人想着,要不要去厨房的大水缸舀一碗水喝,但主人家都睡下了,自己就这么进人家厨房喝水,还不成小偷了?
可是,这才前半夜,要是等到天明,老先生起床之后,自己再讨口水喝,这一宿得渴的多难受啊。
男人左想也不是,右想也不是,坐在木凳上叹了口气,愁啊。
突然,
厨房门开,一只白色大瓷碗盛着清水缓缓飞出,悬停在男人身前。
男人愣了下,转头看向木屋,发现木屋不知何时灯会亮起,余奇走了出来。
余奇看着矮小黝黑的男人错愕的表情,笑道:“你这人也忒老实,渴了就喝,饿了就吃,藏着掖着苦了自己。”
男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憨笑的站起来,“先生,我给您和大师送好吃的来了,走的慢了些。”
余奇习以为常,走到石桌前坐下,他坐下的时候,桌上的登山包已经飘起落在地上,男人也喝完了水,放下碗。
男人长舒口气,咧嘴笑道:“山泉水甘甜,先生过的好日子。”
余奇笑了笑,说道:“也就一两步的事情,你非要一步步走上来。”
男人憨笑着,说:“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了超人一般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