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三耕怏怏的回到了大车边上,心情更加抑郁了。
拂萧儿从车上探出头来安慰他:“少爷,大难临头,咱只能顾着自己了!”
林三耕摇头不语。他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所以难民多的时候他提都没提。但现在跟过来的已经是少数人了,给他们点粮食,花费不多的,却能为他们留一点生机!
人伤其类啊!
但他还是低估了现实的残酷。
他并不埋怨自家老爹。老爹只是做了他该做的。这个世界在按照它既定的规则运转,只有他格格不入而已。
如果,如果他拥有那个咒杀百万人的大能那样的能力,或许他就能扭转这个世界的规则,一定程度上,让它按自己的想法运转了吧!
从来没有过什么时候,他想现在这样渴望力量。
不单单是因为怜悯那些垂死的同类,也是怜悯他自身。
也是为了……
生存!
他,林家大少,号称林绝的诗仙,俗世中食物链顶端的存在,但面对这个世界真正的力量的时候,跟蝼蚁并无区别。
他,乃至林家,都只是顽童倾倒的开水之下,那只更强大的蚂蚁而已。
想着心事的林三耕,不愿意回到车上,步行伴着车队前行。忽然,听到车队后方的人们大声鼓噪了起来,有人在惊恐的大喊:“山贼来了,有响马来了!”
林三耕抬头一看,队伍尾端,不知道什么时候,十几匹高头大马呼啸而至,马上的汉子们个个面色狰狞,握刀持弓,正在驱赶后队的族人。偶尔有人挥刀射箭,便有家丁族人倒地浴血。
林三耕的怒火顿时被引爆,当下从身边找马,就要冲上去跟贼人厮杀!
他找到了一匹鞍具兼备的战马,马侧身还挂有弓箭,以及一柄环首刀。
马他是会骑的。毕竟这中古时代,出行不靠腿就只有骑马。他平时又不爱坐轿子或者坐车,又是习武之人,平衡性和力量远超常人,所以几年下来,马术练的精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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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战他却并不擅长。不论是弓箭,还是马上冲杀,他都没有专门练过。毕竟风流文雅的林绝林大少,怎么可能要练习这种疆场厮杀汉的脏臭本事?
但这群响马贼个个来去如风,不骑马他如何能够与之交战?
哪怕不熟,此刻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以他现在的实力,跟这些一阶凡品,充其量一阶黄品的响马贼战斗,还是可以的。
然而林大少还没能爬到马上,就被几个匆匆赶到的家丁慌忙抱住了。金老头那辨识度极高的公鸭嗓大叫道:“少爷,不能冲动啊!老爷专门吩咐了,千万让我们看着你,不让你赴险!”
知子莫若父,明明诗才风流,恍如天上仙的儿子,却从小就喜欢武艺,四处寻访名师和神功秘籍,结交江湖高手,时而还会吟唱一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碰到贼人来袭,少年人怎么可能不冲动?故而林父的安排滴水不漏,第一时间打发家丁队伍来拦住儿子。
哪怕知道儿子手上功夫不错,那又怎样?刀剑无眼,为了几个贼人赔上儿子,哪怕只是受点轻伤,也是不划算的。
林三耕挣扎半天,但家丁们忠心耿耿。他又不好伤了他们,一时僵持了下来。金老头又在劝:“少爷,你别急,看身手,这应该是苍南山红水寨的好汉们出手了。他们都是道上鼎鼎有名的大贼,个个都有入品的武力,而且盘踞本地多年,是有谱的人,不会多做杀伤的,杀几个人立威,抢了几辆车的钱财粮秣,就会退走了。”
老金头江湖经验极其丰富,混了三十多年没被砍死,也是个人才,到林家养老,凭借的正是他丰富的见闻。
林三耕眺望队尾,果然随着家丁大部队赶到,那十几个响马大贼已经渐渐远去。同时有四五辆轻便一点的车,早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摸过来的七八个步行贼人给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