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着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在那个绑匪还想继续捅她,却被一刻子弹准确地击中了心脏。
墨远宁并不认得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大孩子的混血儿,却无比熟悉他的服装和身上透露出来的气息:他是组织的人。
也许就是在他走了之后,取代他成为新一任王牌的年轻一辈。
那个混血的青年笑了起来,他带着手套,将手中的枪塞到他手中,轻松地耸了下肩:“前王牌,我替你解决了上面那三个,不用谢。”
他就这样握着那把不属于他的手枪,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指纹,并负担起了四条人命。
他一直等到混血青年转身上楼,吹着口哨潇洒走远,才能走过去把她抱起来。
她早就因为疼痛和失血昏过去了,身体也开始降温,即使腹部的伤口不是致命伤,但她被关押了几十个小时,状态本来就不好。
他在那个瞬间,以为自己将会失去她。
在这个满地血污的冰冷地下室里,失去他所有的唯一一个,可以幸福的机会。
他该怎样解释这一切?
他无动于衷并不是真的不急切,而是他更清楚身后出现了一个持有武器的强劲对手?
还是刹那间,他本能地在组织的人面前掩盖对她的重视?
……然而再怎么试图解释,再徒劳寻找借口,他还是犯下了错误。
他仍旧过于自私和软弱,事后他可以想到千百种应对,可以让她免受伤害,但当时,他却还是让冰冷的刀刃刺入了她的身体。
哪怕只是片刻的犹豫和放弃,都足以证明,他不足够爱她——所以也不配被真心所待。
作者有话要说:某谢:小墨墨,你是想说你多年不干一票了,所以业务不熟练,被后生小崽子钻了空子?
小墨:【沉默许久】主要还是时间紧张,没搞到武器。
某谢:没枪的杀手就算没牙的老虎了?你第一次任务不也是空手夺白刃╮(╯_╰)╭
小墨:【再次沉默许久】你少说点不会死。
某谢:所以业务生疏了就是业务生疏嘛,当了四年白领了输给后浪不丢人哦也!
☆、第12章(上)
苏季既然说了,就真的很尽职地在给墨远宁调理身体,从早餐开始就让厨房精心给他准备,午餐特地送到公司里,晚上一定要让司机接他按时回来吃饭。
认真说起来,比他们还没有离婚的时候都要更周到一点。
墨远宁也非常配合,经常自己去医院检查身体,调整平时的用药。
苏季说了会陪他,有时候晚上就会在他房间里逗留一阵,这天她又走进去,意外地看到墨远宁没有像往常一样,抱着笔记本电脑继续工作,而是靠在床头正翻看着一本书。
苏季是给他送冰糖燕窝的,就随手把碗放在桌子上,然后上床和他挤在一起,凑过去要看他看的是什么书:“原来墨先生还有阅读的爱好,我怎么不知道?”
墨远宁随手把书合上,放到床头,侧头冲她笑了笑:“由来已久。”
苏季侧头想了下,发现自己原来真没怎么注意过他的喜好,本来他工作就忙,苏季自己也有好多数不清的爱好,她有一阵还真以为他的爱好就是工作。
这么想她就笑了起来:“原来我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了解你啊。”
墨远宁则笑着摇头:“还是不了解的好。”
苏季瞥了眼他放在床头的那本书,竟然是本英文版的《存在与时间》,她身为文科毕业生,对哲学类的书籍当然也有涉猎,就笑笑:“墨先生还有些闲情逸致——向死而生?”
那是这本书里最广为传播的一个词,墨远宁笑了笑:“我更喜欢‘向来我属’这个观点。”
苏季想了下就笑了,也是,“向死而生”是一种偏向悲观的存在观,一切的存在都以死亡作为终点。
“向来我属”则积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