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冬末春初的白昼还是短暂,黑色穹窿很快把天地拢进一片黯哑气氛。
靳怀理回家陪阮立冬。
卢珊取代他的位置坐在副驾驶上,他们坐的是昭阳分局的车,一辆普通的国产车,警队的车,就算外观普通,你也不能指望它同靳家那辆一样装着防弹玻璃。
开车的是分局一位老刑警,姓刘,四十岁上下,局里的人都叫他刘哥。上车前,叶南笙看着刘哥给家里打电话,通话的似乎是他的小孩,是个女孩,小孩子叽叽喳喳问爸爸什么时候回家,声音大的连站在车子另一侧的叶南笙都听清了。
刘哥长的就随和,也健谈,所以即便和卢珊还有龚克这两个闷瓜同车,叶南笙也不无聊。
车子骤然停在那片灯红酒绿中时,叶南笙还没反应过来,直到卢珊说“到了”,她才知道,是到了他们今天的目的地,酒店那个服务生陈南的住所。
临水的马陵西路有个响当当的英文名:Red-Light
District,中文直译是红灯区。叶南笙才下车,就被扑面而来的红光刺的一趔趄。她皱着眉,侧身避开从她身旁经过的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
胡乱堆砌的刺鼻味道来自那女人身上的廉价香水,叶南笙秉着呼吸,哪怕闻一下那味道都让她不舒服。
她不喜欢这地方。
已经很久没和她说过话的龚克走近她,“不喜欢的话就在车里等我们。”
叶南笙摇头,尸臭她受得了,这个也一样。
她之前就觉得从刚刚开始龚克就紧绷着脸,此刻看到他脸真的松了,叶南笙知道她的感觉没错。
“喂。”叶南笙小声说,“要是吃醋就大大方方的吃,自己憋着不理人,很小媳妇儿哎……”
一块方形手帕兜头罩上她嘴巴,上面的龚克的味道,这很大程度让刚刚泛起的恶心感以很快的速度消失掉了。
“这个案子破了,你做我小媳妇儿。”龚克说。
白手帕难掩叶南笙贼兮兮的笑,引来走在前方的卢珊频频回头。
看吧看吧,就是要晒幸福!
一行人,刘哥带头,先进了一个窄暗的弄堂。弄堂很长,似乎是几家洗脚房的后身,四周充斥着有别于洗脚水的淫靡味道。
“咯吱”一声来自脚下,叶南笙低头,迅速从那里跳开,是只套套,里面模糊掉颜色的东西是什么,不言而喻。
所幸很快到了地方。陈南的住所。
那是扇暗蓝色的铁皮门,门上的漆受潮一样起了皮,剥落了许多。
让他们意外的是,门没锁。
卢珊朝老刘使个眼色,摸出腰里的枪慢慢打开门。老旧的门还是不给面子的发出吱呀声,不过并没大过房里的声音。
急促的喘息来自里面卧室的两人口中,真看清画面时,卢珊大吃一惊。
因为站在床边正从后方和女人做着活塞运动的男人,手里正拿着一把匕首抵着女人的背,鲜血沿着背,蜿蜒向下,一直流到脚踝。
“不许动!”卢珊喊。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要交代欧子行和南笙的过往,这张私语个人觉得开始的节奏慢了些,不过后面又把气氛拉起来了。现在还有多少人觉得是欧子行杀的毕雪,举手我看看?
另外今天突然想和大家说说私语喜欢的书和歌。书嘛,最喜欢的是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和《最美的时光》,呜呜呜,我可稀罕陆励成了,再有就是缪娟的《翻译官》,这本书影响了私语在写如沐春光时候的文笔,还有一本是绕梁三日的《城府》,昨晚失眠中看完的,看到当当读者评价说故事平淡,没高潮,不过私语很喜欢那个故事,因为在人物性格的转变上处理的相当好,值得我学习。
歌嘛,最近码字的时候在听林宥嘉和陶喆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