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两年来第一次碰面,上次我见到他时,我正带闹闹散步,闹闹是我养的泰迪犬,不过,不怎么听话,否则,荀阳也不会那么快出现在我眼前。
那天,我刚买完东西,准备回家的途中,碰到一起抢劫案,因为离得远,所以目击了那十分钟左右的全过程。
罪犯是四名戴着口罩和鸭舌帽的壮硕男子,他们持刀冲进了一家珠宝店,挟持了一名女店员,拎着几袋珠宝和人民币上了一辆白色的面包车,车发动的瞬间,女店员被踹下车,车子扬长而去。紧接着‘滴乌滴乌’的来了十几辆警车,大部分跟着白色面包车跑了,留下三辆警车调查现场。
其中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年轻男子一脸焦急的冲下车扶起那名女店员,他说:“小悠,没事吧!给我看看哪里受伤了。”
女店员被吓的脸色发白,说不出话来,只是摇摇头。
我看了看膝盖上的伤口,有些无奈,若不是闹闹不怕死的冲到马路对面冲着几名抢匪狂吠,我也不会为了救它而差点被车撞,不过还好,只是蹭破了点儿皮,至少劫匪的刀没有因此架在我的脖子上。
伤口上沾满沙子,我觉得需要进行处理一下,转身一跛一跛的走进旁边的药店买了棉棒、消毒水和纱布,闹闹紧跟在我后面,从未有过的乖巧,我估计它肯定是被刚刚的场面吓到了。
从药店出来,我坐在一处花坛边上,用沾了消毒水的棉棒轻轻擦拭着膝盖上的伤口,棉棒刚刚触到伤口,我顿时疼得倒吸一口气。
闹闹心疼我般,跳上不高的花坛,可怜兮兮的用小脑袋蹭着我的衣服,嘴巴还发出呜咽的声音,很是讨喜。
我假装不理它,当然也确实没法理它,我咬着嘴唇,想着反正都是疼,那就一次性疼到底。我丢掉棉棒,闭上眼睛,消毒水的瓶口对着伤口,正要浇下去的手顿住。
他冷冷道:“还是一个样子,还是那么蠢!”
我抬头,感觉阳光有些刺眼,刺得眼泪都快流下来,正因为是抬头,所以眼眶很快干涸。
他穿着休闲装,黑色的一套,带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眼睛炯炯有神,甚至有些犀利。
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接着。
我就坐在警察局里,盘问我的警察肯定是新来的,因为他不认识我,他说:“阳小姐,请你把你目睹的过程详细说明。”
他问:“阳小姐,你还记得那几个罪犯的外貌,体型,衣着吗?”
他有些不耐道:“阳小姐,请你配合一下好吗?”
我点头,心不在焉的回答:“嗯,好,罪犯四个人,体型高大,戴着口罩和帽子,有一个看起来不像中国人,其中两个穿着灰色的外套,另两人一个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一个穿着皮夹外套……”
我一边说,年轻的警察拿笔在档案上记录,这种场面多熟悉啊!看着他的脸,我突然认出来,他就是那个一脸焦急冲下车的警察。
我忍不住开口问:“那个……”他听到我的声音抬头看着我:“把我带来的那个人,去哪里了?”
“哦!你说荀检啊!他回去了。”年轻的警察说完低头继续做笔录,忽然又问:“你认识他?”
“嗯,以前经常被他抓。”
“你有前科?”年轻警察不可置信的抬起头。
我不置可否笑了笑。
“没关系,悔过自新就行。”他说:“荀检刚回来,回家陪太太去了。”
被纱布缠好的膝盖又开始疼起来。
“对了,你之前犯了什么案子?”年轻的警察八卦道。
我笑得无辜:“除了杀人,貌似均有参与。”
回过神,嘴角不禁弯了弯。
我所谓的前科便是厚着脸皮一步一步把荀阳逼到无可奈何的地步。
他拿着手铐拷在我的手腕上,冷着脸说道“阳宣,你涉嫌偷窃,你被逮捕了,跟我回警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