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少夫人,我让小兰陪你回去。”没办法,鉴于现在花沫在何伯心里已经是好主人的形象,他立刻就相信了。
“不用不用。”花沫潇洒摆手,“我去去就回。”
何伯有点为难,推托几次之后还是说不过花沫,只能随她去了,千叮咛万嘱咐她路上一定要小心。
花沫边回头挥手,边跨出大门,往街角拐进去了。确保已经消失在他们的视线范围之后,她躲在小巷里,迅速脱掉外面的裙子,扎起丸子头,戴个草帽,再拿一条丝巾围着半张脸。
这下,应该连之前跟踪她的狗仔队都认不出人了吧?
她放心地走出巷子,直直地往目的地奔去——当铺。
是的,全靠着她这段日子以来几次帮衬豆腐花大叔,才能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打听到城里的一些情况。
良城分成四个区,赫府坐落在繁华的南区,西区是有菜市场和当铺,距离大概是一公里路。她的计划是,先到当铺用首饰换逃跑路上的经费,然后经过豆腐花大叔说的赤毕山逃到隔壁城镇,找个地方暂时住下,再继续想办法回到现代。
啊,真是天衣无缝,不愧是你啊花沫,她沾沾自喜地笑了,不禁抬起头扫了一眼四周。街上各种各样的小摊和店铺,除了行人的衣着和建筑让她分清这是古代,其他的跟现代的步行街也没啥两样。
她好奇地望着走着,终于看到了西区的路牌,两旁都是一色的当铺。
要挑哪一间好呢?
这个老板娘,眉尖额窄,看起来很刻薄,no;
那位老板,四肢发达但声线尖细,听起来不是好人,no.
一路走下去,花沫盯着每个店的老板看了个遍,最终在最最角落的“良心当铺”门口停下了脚步。
吸引她的不是这个店名有多么感人,而是里面的老板长相非常异域风,应该是外国人,并且长得很像香港某电视台的万年绿叶演员。
花沫顿时感到一股熟悉和亲切感,就他了!
一进当铺,她踮起脚敲敲栏杆,老板停下来划动算珠的手,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定定地看着她。
“这位客官,有什么帮到你?”
没想到老板开口就是流利的中文,花沫有点吃惊,这得来中国好多年了。她本要张口回答,却想起自己正穿着男装,不好说话暴露太多。
她打开包袱,拿出三件首饰举到老板面前,这个意思很明显了吧?
销售高手第三招,交换价值。其中最简单的最古老的方式,就是以物换物。
老板接过首饰在手里端详,不抬头地问:“死当,没有赎期对吗?”
花沫不吱声,笃定地点点头。
“行,三百两,在这张纸上签字画押。”老板也没再怀疑,直接让她收钱确认。
三百两……嗯,根据良城的物价,够她用一段时间了。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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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叫良心店铺,应该不会压她价的。
沾点红墨水,花沫在纸上按了个指纹。这辈子第一次拿起毛笔,她想了想,扭扭歪歪地签了三个大字——白敬亭。
推广新时代国民优质偶像,从她做起!
可惜老板随意地收起纸条,完全没看她签了什么,变魔术似的从枱底下掏出一块黑色绒布包裹的东西:“谢谢惠顾,这是给你的礼物。”
竟然还有赠品?不愧是良心店铺啊。她忍不住压低嗓音,道了一句谢谢,随即把钱和赠品收好,背起包袱就往店外走。
没几步路,背后突然刮来一阵怪异的风,这时,当铺老板的声音就在她耳边响起!
“嘿,花沫——goodluck!”
手臂上的毛孔在一秒之内全都竖起来了,她以最快的速度回头,原本坐落在小角落的当铺,已经连着外国老板一起完全消失了,成了一块空地!
她心里开始发毛,连续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