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室的姑子见了大惊失色,伸手替她把了下脉,低声问道:“五小姐,你月信可至?”
她有几分愕然,仔细回想了下,忽然就狂喜了起来,她伸出手摸了摸腹部,那里现在还很平坦,可不用说,里边肯定有了他与她的孩子。
孩子,她与他的孩子!她趴在床头,一番呕吐,眼角却有滴滴泪光,她要留住他,无论如何要留下他来,若是他知道了,肯定会要她留下这个孩子。他先前的王妃,只给他生了两个女儿,若是自己能给他生个儿子,那自己也能母凭子贵了。
她把自己身上的钱财都散尽,最后终于从那庵堂里逃脱了出来,身上只剩了几两碎银子,和一根他送的碧玉簪。她想去找王府他,可又害怕那程思素加害自己,只能躲躲藏藏的住在京城的破庙里头,后来他却由皇上派着去西北,她此时大腹便便,无论如何也是追不过去了,一路颠簸,最后在离京城一百多里的一个村子里住了下来。
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四五年。
本来以为,只要他回京城来,他就会拼命的派人寻找自己,可是等了又等,她却始终没有等到他的踪影,幸亏寄住的那家人心地善良,老两口无儿无女,将她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这才能勉强将儿子慢慢的带大。
所幸,她有了一个儿子。
她给儿子取名简亦非,跟了那老人家的姓,老两口乐得很,对她更是贴心贴意的好,慢慢的,她逐渐忘记了以前的一切,只将过去当成了一个梦,深深的埋在心底。程思薇成为了过去,那尘埃里的一段往事,她不再是安国侯府的庶出小姐,她只是一个乡间女子,洗尽铅华,朴素得就像一块粗布,没有任何修饰。
有贴心贴意对自己的好的义父义母,有活泼可爱的儿子,她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也就会如此,平平淡淡的过下去。尽管村里有人暗地里议论她的来历,都说她是坏女人,骂简亦非是野种,可她还是挣扎着生存了下来。
直到有一日,她的生活里又重新激起了波澜。
一个晚上,一个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好像没有一丝风,就连树叶的颤动都没有。她忽然听到了细细的脚步声,离她的床边越来越近,好像踩在她的心尖上一般,让她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床头的黑影让她几乎要尖叫起来,可那熟悉的气息让她屏住了呼吸,委屈的泪水顷刻间从眼∩滑落,热腾腾的从他的手背流淌过去。
“思薇,是我。”那人轻声的说话,唯恐惊扰了隔壁房中的人。
她紧紧的盯着那个黑影,他不说话她也知道是他,那身影,那走路的姿势,她实在太熟悉了,这么些年来,每逢夜深人静的时候,她都会靠在窗前,回忆着过去,仔细琢磨着他的一举一动——若是用句老套的话来说,便是化成灰,她也认识他。
“思薇,我们出去说话。”他伸出了双手,她又落到了他的臂弯,轻柔的抱住了他的脖子,将脸贴在他的脸上:“你终于来了。”
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来寻她。
可他却没有带她回京城去,他带着她与简亦非离开了那个小山村,在离京城郊外找了一套宅子给她居住,给她买了无数金银珠宝,添置了绫罗绸缎,又挑了不少的下人来服侍她的起居,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她摇身变成了一位孀居的贵夫人。
只是他却并没有承认简亦非的身份:“我现在还不能公开,皇上正在挑选太子,必须是德行兼备的,若是被人知道我有外室,奏报了皇上,只怕皇上心里不欢喜。”
她没有出声,只是微笑的看着他:“妾身惟愿君安好。”
他揽她入怀,在她耳边轻声道:“思薇,此生唯有你才是我的知己。”
“妾身只有一个愿望,我们的孩子不能就这样埋没,变成一个乡野匹夫。”她用手勾着他的脖子,媚眼如丝。她虽然也很想要个正当的名分,可现在形势却很不利,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