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到段云的报价,包括小泽一郎在内的所有JVC考察团成员,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其实日本人做生意和中国人一样,都是先提出一个差不多的报价,然后双方讨价还价,这个过程通常会很漫长,因为日本人做事情比较细,各种产品项目的评估,条条框框累得都非常清楚和精细,但是中国人通常没有这么多条条框框,做生意的谈判有可能几句话就能够达成口头协议,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干脆。
而在来中国之前,JVC也对VCD这种产品做了一个评估,给这种产品最高估价到1亿8,000万美元,溢价最高可以出到2亿到2亿3,000万美元,再高的话,就完全超出了预算。
其实在当今家电行业,一款产品的专利能够卖到2亿美元,已经是非常高的价了,很多时候专利拥有者都是通过另外的方式授权产品专利,比如被授权的厂家每卖出一台产品,专利拥有方就要收取几块到几百块的专利费,卖的越多赚的越多,包括当前国内很多企业,也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拿到国外的专利授权,利润本身就微薄,还要给国外交纳高额的专利费,实际上几乎就等于变相的给外国高科技企业打工。
段云直接开出100亿美元的报价,这个价格明显高的离谱,或者换句话说,段云根本就没有卖出这项专利的诚意。
如果是和国人谈判,对方肯定以为你是在开玩笑,但是日本人谈生意的时候很少开玩笑,他们显然已经被段云的超高报价给惊呆了。
“各位,坦白说,我本人并不想卖VCD的专利权,但如果你们真要想买,那我就只能出这样的价钱。”段云微微一笑,接着说道:“这么说吧,其实在你们来之前,索尼公司的总裁深井先生已经来深圳参观过了,他们对我们的VCD产品同样很感兴趣,并且我们两家准备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帮助对方开拓中美的销售市场,我相信总有一天,VCD也会在美国非常畅销的,就像在我们国内一样……”
其实段云本意上还是想出售VCD的海外专利权的,因为目前的DVD已经研发成功,VCD迟早会被DVD更新换代,所以对于一款即将被淘汰的技术和产品,段云当然希望能够换取最后的剩余价值。
但是谈判讲究个技术和技巧,只有沉得住气,才能掌握他们的主动权,既然JVC方面对于收购VCD专利技术如此的迫切,那么段云自然可以利用他的这种急躁的心态,尽可能的将价码抬高。
而且段云这次还特意把索尼公司提了出来,其实索尼公司并没有购买VCD专利的打算,但这件事JVC方面是不可能了解的,而且索尼总裁确实前几天刚刚来华访问,这一点日本的电子产业界也都是知道的,所以小泽一郎也很难对这件事产生质疑。
而且这其中比较微妙的是,索尼和胜利株式会社虽然同为日本的高科技电子企业,但是双方一直处于一个比较激烈的竞争状态,这其中最有名的事件就是在80年代JVC和索尼的家庭录影带格式竞争。
JVC发明了VHS格式,并于1976年10月展示了第一台播放器「HR-3300」到消费者市场,售价256,000日圆。
Sony在1975年之前引入了Betamax家庭式录像带,成为VHS主要竞争者,导致了1980年录像带格式大战。
索尼的Betamax录像带比VHS录像带更细小,提供更清晰的影像。尽管对消费者来说差别不大,这也是两项较进步的工业技术。
在1984年有四十间公司使用VHS而使用Betamax的只有十二间,Sony终于承认失败,于1988年开始生产VHS录像机。
正是靠的那是录像带格式竞争的胜利,确定了JVC在美国录像机市场霸主的地位,也给JVC在业界带来了很高的声望,以及极高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