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着。玩腻了的时候,他会很随意的处置这些女奴,或者扔到牲口棚里,或者和其他部落的女奴换一换。但如果不小心将他惹恼了,那便会收到最残酷的对待。
女奴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因为肚里的孩子,几次抗拒阿布勒家主的烈酒浇灌,终于惹恼了他,最后被直接剖腹取出了孩子,再灌了一肚子烈酒。
这个孩子便是阿布勒。
阿布勒生下来因为是个男孩,捡了一条命,家主难得发了善心,将他交给牲口棚里面另一个女奴养着。
没有奶水,没有食物,马草,米汁,菜汤,饥肠辘辘的长到了三岁,还不会说话。
有一年,狼群袭击了羊群,牲口棚里的女奴被咬死了,临死将小小的阿布勒护在怀里,尸体的背上被狼群咬得一塌糊涂,过了两天,三岁的阿布勒被人救出来时,他还在死死抱着女奴,饮着已经冰冷的鲜血。
常年的饥饿和懵懂中,他第一次发现了如此温暖和美味的味道。
这味道涵盖了他整个关于母亲和食物的回忆。
随着岁月的增长,在他有能力为自己掠夺食物开始,他便喜欢以人为食,特别是年轻的女人。
他拉起了一只骑兵,每个人都是饱受饥饿折磨的贫苦奴隶和牧民,人数不多,但是让人闻之丧胆。
他们看见鲜血就像看见美酒一样兴奋。从来不知道恐惧和后退。
阿布勒的骑兵在外闯荡掠夺时,从来不需要任何辎重,对他们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食物。
而这个现在已经在北狄臭名昭著,在大烮还鲜为人知的恶鬼,如今,正在慢慢向着安北城走来。
宁卿看着哨兵身上的箭簇位置和伤口,她的睫毛微微一颤。
恰到好处的位置和恰到好处的力度。
——这个人,是他留来专门给安北城报信的。
第26章 困兽犹斗
哨兵的手从王九九僵硬的手中无声滑下,他眼角抽搐了一下,霍的站起来。
“来人,备马!”
他走了两步,停下脚步,遥遥一点宁卿:“你,也来。”
长街纵马,纷乱的马蹄声从暗堡都军府延续到仙玉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