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跟着常欢进了屋,看到了常欢的手稿和互相来往的信件。又再三确认了,这个家里只有常欢和大字不识一个的外婆。这才震惊无比的相信了常欢就是宁安,消息太过震撼,直接让他石化在当场。
常欢给他倒了杯开水,任由冯晓龙直矗矗的呆愣在堂屋里。
她跑到厨房帮外婆烧火做饭,外婆对于自己孙女能写小说的事情也很惊讶。不过她以为的小说,就是常欢写个五百字的作文,被报社征稿了。所以也比较淡定的一边炒菜一边问常欢:“你那个小说作文,刊登在报纸上,是不是大家都能看见啊?”
常欢也没纠正外婆的想法,她怕老人家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一个情绪激动直接来个高血压。她可承受不住,不过看老人家高兴的合不拢嘴,她也就甜甜一笑:“对哒,大家都能看见。”
外婆欣慰了,他们家几代泥腿子,终于出了个读书人!
这时候,冯晓龙从堂屋跑了过来,一把拉住常欢往外面走。
外婆知道这个年轻人是报社的编辑,所以也就笑眯眯挥着锅铲问他爱不爱吃辣?冯晓龙随意点头:“我什么都吃,啊婆您随意就好。”
外婆点头,口里只念着:“什么都吃啊?这倒是难办了。”然后特意去逮了只公鸡,杀来做了菜。
冯晓龙和常欢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他眼神直直的望着常欢,再次问道:“宁安?”
常欢点头:“恩,我是!”
冯晓龙眨眨眼,伸手扯常欢的脸皮,不敢相信:“这简直是刷爆了我的世界观,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娃居然会写书?还是结合历史写的言情小说。天啊!天啊!我没做梦吧!”
常欢黑线,她很想深沉的告诉他自己是重生滴。不过这种惊世骇俗的秘密,她绝壁只能一个人悄悄捂烂在心里。
等冯晓龙震惊完了之后,已经是吃饭的点儿了。
等吃过了饭,他才彻底正常起来,从包里掏出一份合同递给常欢:“这是华谊公司想购买《情迷大清》的影视改编权的伙同,你看看。”
常欢实在没想到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就被影视公司看中了。她仔细的看了合同,才问道:“他们想买没问题,可是我有条件。”
自从得知常欢就是本书作者之后,冯晓龙对眼前这个小女孩就不敢抱有轻视之心。他点了点头:“你说,你有什么问题我会转告给华谊公司的。还有你放心,我是你的编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常欢点头,这才道:“我只卖拍摄权,不卖改编权!”
冯晓龙惊讶了,常欢这个问题直接切中要害。要知道很多新手得知小说被影视公司购买,非常高兴地就签了合同,所以导致很多小说在被拍成电视剧的时候,遭到胡乱改编,有的甚至改编的和小说完全不搭边了。
惊讶过后,冯晓龙忽然有些高兴。
宁安果然是宁安,这么明智这么有远见!
☆、第11章
不过一般情况下,影视公司都不会将这两种版权分开卖。而且常欢在文学界来说,还是是个新人。
要知道,在当今的社会下,新人无论做什么都是比较受欺负的。
不过冯晓龙作为常欢的责任编辑,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常欢打点好一切。两人又聊了会关于合同版权和条约的事情。等缓过神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的样子了。
农村人本来就睡得早,此时万籁俱静,只有虫鸣鸟叫之声。
外婆也早就睡着了,常欢站起来活动了下发麻的身子,然后转头问冯晓龙:“吃宵夜吗?”
冯晓龙眨眨眼,他心底忽然有种感觉。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二十三四的年轻女子,而不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
常欢见他发呆,忙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喂,回神啦。”
冯晓龙这才反应过来:“啊,什么?”
常欢扑哧一笑,觉得冯晓龙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