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见到了一个人,一个生得高大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冷冷问她,想不想以后都能吃到香喷喷的米饭和肉。
想。
那好,那你就跟我走,从今往后,只要你听话,就不会饿肚子。
嗯。
她跟着那个高大的男人走了。
那一天,是冬天,很冷,雨下得很大,很大,那个男人打着一柄油纸伞,雨水打在伞面上,哗哗的响。
他走在伞下,她走在雨里,他的人是冷的,天是冷的,雨也是冷的。
她想,是不是从今天开始,她以后就不会再受冻再挨饿肚子了。
是。
她不会再挨饿受冻,因为那个高大的男人说过,只要她听话,她就不会挨饿肚子。
只不过,代价很大,是要拿命来换的。
在财狼的尖牙利爪下换,在刀山火海上换,在悬崖峭壁上换,她的每一顿饭,都要以性命相博。
她不想挨饿,饿肚子的味道,不好受,很不好受,比被野狼狠狠咬了一口还要不好受,所以她换得了一碗又一碗饭。
白花花的米饭,肥得流油的烧肉。
米饭很香,烧肉也很香。
米饭是带着淡淡甜味的,不是酸的也不是臭的,烧肉是香喷喷的咸味,不是甜的更不是酸的。
米饭很软,烧肉很美味。
那是她第一次吃到。
可她却不觉得好吃,她甚至觉得没有味道。
因为她已尝过最甜也最咸的味道。
她已尝过她自己的血的味道。
那一顿饭,第一顿有米饭有烧肉的饭,她是趴在地上吃的,因为她除了头和嘴还能动,她全身上下都疼得不能动,她刚从狼牙下搏回自己这条命,全身都在淌血的身子已没有丝毫力气。
那一顿饭,她是趴在地上吃的,像狗一样。
可能在别人眼里,她一直以来都像一条狗,只不过从前是野狗,如今是一条有主人的狗罢了。
不管是人还是狗,只要不挨饿肚子,她都愿意做。
那一年,她六岁,那个给她米饭和烧肉吃的高大男人告诉她的,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几岁,没爹没娘从小都在乞丐堆里滚爬的小杂种,是不会知道自己几岁的。
那一年,她有了一个名字,同样是那个男人给她的,叫诛杀,诛灭的诛,杀人的杀。
他说,从今往后,他是她的主人,第二主人。
她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吃摆在地上的米饭和烧肉,她的血流到了碗里,她将自己的血一并吃进了肚里。
她没有哭。
她觉得她不会哭。
她只知道血是又甜又咸的,并不知道眼泪的味道。
她住的地方是一个一丈见方的石砌小屋,门是精铁打造的,上边的铁锁很沉重,门是锁着的,铁锁是扣着的,屋里只有一张冷硬的石床,一张还不算硬的被褥,一个很硬的枕头,一只恭桶,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屋子的窗户,是朝顶上开的,天窗。
是这小小屋子的唯一一扇窗户,不过一尺见方的大小。
天窗修得并不高,只要她站起身,踮起脚抬起手,就能碰到,这是为了方便外边的人给在石屋里的他们送饭菜。
这个地方的石屋,并不只有她这一间。
所以这个地方住着的人,并不只有她一个。
这些屋子虽然都有门,但外边的人从来不会打开门给他们递饭菜,这扇精铁做的门,只有二主人吩咐打开时才能打开,又或是外边的人来提恭桶的时候。
在这里的人,过着如同狗一般的日子,却比狗都不如,因为至少狗还能吠叫,他们不能,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张冷硬的石床上打坐调息,等着二主人的命令。
但她不悔,不悔当初为了能吃饱饭而来到这里,因为不管在哪里,对她来说,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