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车好坐骑快,速度要快上一些,但兰虎却深知这样的豪门大族排场同样大,他们绝不会连夜赶路,甚至一日三餐都要定时休息,自己只要多赶些路,就一定能跟上!
毕竟他们顺安团做这样的行当,也不是第一次了。
“喝酒吗?”
对方又拿出一个酒葫芦,里面是满满的烈酒,北域的人们最好这个,冬天里可以驱寒。
“我不喝酒!”苏君宝摇摇头,他向来滴酒不沾。
“这北域的男人还有不喝酒的?”
兰虎面露惊讶,拿这酒葫芦灌了一气,才抹抹嘴,道:“男人喝酒才叫男人,不喝酒的那都是猫,北域的男人三大乐事,喝最烈的酒,吃最好的肉,玩最美的女人,小兄弟,你可不要委屈了自己。”
他哈哈笑着,神情颇为豪爽,不过说的也是那么回事,只是不适合苏君宝,他只笑笑,也不说话。
“人家一个公子哥,能跟你个糙汉比么?”
何露也凑过来笑吟吟的说,目光看向苏君宝,问:“苏君宝,你们打哪来?”
“清河郡!”苏君宝如实答。
“哦,那地方前两年我还去过,有些印象,看公子的模样,定是城中的大户人家,只是为什么要单独上路,还带这么些。。。孩子?”
何露会奇怪,也不足为奇,能拿出一百五十枚金币的人,不是大户人家,说出去都没人信,可苏君宝办的事,又不像是大户人家的样子,没见过有哪位大户人家的公子独自一人,还带这么多残疾孩童。
“无可奉告,我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苏君宝说。
“这就没意思了,本来还想跟苏公子交个朋友,莫非看不上我们这些市井街头的女子!”何露撇撇嘴,抛出来一个媚眼。
“人家看上你,能咋滴,还能娶你过门不成?也不照照镜子自己多大年纪。”兰虎在一旁哈哈笑。
“那可难说!没准人家公子哥就好这口呢?”何露挤过来,踢了对方一脚。
苏君宝则只看着他们。
……
傍晚的时候,正如兰虎所料,他们和前面大户人家的队伍前脚后脚赶到红林坡,前后相差不超过一个小时。
苏君宝看了看地形,就知道为什么大部分的商旅团队,要选择在这里落脚扎营了。
这里是一片高坡地,地势平坦,只有稀稀疏疏的一些红林树,驻扎在坡顶,视野极为宽阔,很难偷袭而不被发现,同时居高临下,围成阵型,也易守难攻。
再没有比这种地方,更适合的扎营了。只是坡顶现在已经被大户人家的队伍占领,其他的行人团只能在远处的坡脚驻扎下来。
生火做饭,安排伙食!
在顺安团负责护送的两百多号人里,大部分人都自己带了干粮,只有少部分是在顺安团里安排伙食的,这其中也包括苏君宝。
他当初也不在乎那几个钱,只是当顺安团煮好了饭菜端上来,苏君宝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我猜你一定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菜吧?”
何露自己也端着一碗走过来,似乎早就猜到对方会有这样的反应,大大方方的问。
“的确没有!”
苏君宝看着自己碗里红薯加一点腌肉,再加黑豆煮成面糊一样的东西,尝了一口,眉头都皱起来,腌肉的量很少,味道却很冲,尝一口,一股烟味直冲脑门。
他在清河郡的时候,只是表面看起来像穷人,可在伙食方面从来没有亏待过自己,就算是李雅的佣兵团,伙食也没这么差的,干的都是体力活,不吃好点,怎么行。
“你看他们都吃得挺香!”
何露朝不远处的团员指了指:“现在世道不好,生活都不容易,不是每个都有你这种富家公子的生活,现在还算好的,我们这一趟行程要走半个多月,等过一半的时候,只怕这样的伙食都没有了,那些干粮带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