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就不怕了。”
“炭条写的东西没几日就糊了,你用那个记东西是不成的。”
“我写草稿用炭条,正经记录的时候再用毛笔。”庭芳道,“我后儿休沐就去外头买书,还想添些文具。”
陈氏看庭芳算了半日没看出什么心得,倒是发现庭芳执笔的模样有些眼熟,想来想去,才一拍大腿:“很不用炭条,我记得哪个箱子里还有西洋人的笔,也是你那般拿法,使人寻来给你。还是那年你舅母从她娘家得的,都嫌不好用,拿来给我看新鲜的。如今想来,只怕是咱们不会用。”
庭芳眼睛一亮:“钢笔么?还是羽毛笔?”
陈氏指挥着胡妈妈翻箱子,才道:“叫什么蓄水笔,还有专门的墨水,跟咱们的墨不同,不是磨出来的,而是装在小瓷瓶子里,稀的很。拿毛笔沾上,写字的时候都渗水。那笔还十分耗纸,咱们平常用的黄纸尽不好写。”
庭芳蔫了,八成是古早的蓄水笔,还没改良。再看看手中的纸,更是叹了口气,就算钢笔有了,上哪去找白纸给她打草稿去。拿上好的纸打草稿太奢侈。天杀的农业社会!
胡妈妈管着陈氏的精贵东西,西洋玩意至少是物以稀为贵的级别,不多时就找到了。庭芳接过来看了看,果然是很古早的蓄水钢笔,试了试,还不如毛笔好用。遗憾的道:“不趁手。”
陈氏点头:“是的,所以收着好多年都没人动过。也是个新鲜玩意,你拿去玩吧。天色不早了,你别写了,省的坏眼睛。我且问你,百合的事儿,你弄的怎么样了?”
庭芳道:“才使人去请魏娘子,顺道把上回叫魏叔做的玩具拿回来。也不知他那边有没有小地主。我叫表弟赔了钱,咱们就少添点银子吧。她那性子给多了守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