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他的情绪,宽慰道:“近来想要加入乐队的新生实在太少了,当时我们选你的时候,也说过你实力还不够,要是换做从前,估计根本没机会进来。”
哪有安慰别人还继续否定人的啊,真是不会聊天的典范。
耿新霁的心情好不起来,“那也没必要因此解散乐队吧,不能因为我一个人的问题,就毁了十年的乐队。”
“也不能怪你,当初乐队传承下来的时候,前辈们就说过应该断在最辉煌的时候,这样才能成为传奇。但是我们心里不甘心,硬是坚持着……现在已经够了,我们在走下坡路了。”
“我是好不容易才加入的,绝对不会就此轻易放弃。”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灵机一动,“对了,请那个女生加入吧,这样广义上来说的不败历史还是没有断。”
虽然看冠军程予漾不爽,但又有什么法子,这也是当下唯一的办法了。
于是程予漾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他们通知,半推半就地成为了乐队的主唱。耿新霁本来并不喜欢程予漾,自己拼命争取得来的主唱位置,她却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从此以后他成为了乐队的第二吉他手,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
可是时间长了,他又不得不承认,程予漾这个主唱确实比自己出色得多,久而久之也就逐渐接受了她。时间再长一些,也就成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与此同时,程予漾和荀新洲的关系也在变得越发暧昧不清。
从前的程予漾有些自卑,虽然性格算是外向,但是她心里有一丝怯懦。她知道自己并不独特,是人群中的芸芸众生,而荀新洲却是那么显眼的存在,这样普通的自己又是否真的能配上他呢?
整个高中生涯,她都只能站在他身后,悄悄地注视着他。现在跟他肩并肩站在一起,起先心里总是有种不安全感,后来这种感觉却好像突然骤然消失了。她自己没有察觉到,从前那个普通的程予漾正在大学里大放光彩。
要进行英语四级考试的时候,荀新洲主动来找程予漾补课,他的强项全在理科,英语并不算太好,而程予漾的文科特别突出,补课的事显得情理之中,但程予漾的心情还是很悸动。
每个周三下午他们都约在图书馆补课,有一天,荀新洲突然对她说:“我觉得你变了,好像进入大学以来,你的性格变得越发开朗。”
她笑了:“本来我的性格就挺外向的,更何况说得你好像高中的时候认识我一样。”
他愣了会儿,挠了挠头,“我说的是大学刚认识你时,跟现在的你相比,你变了。怎么说呢,以前有些不自信,心里好像有着某些深沉忧伤的部分。但现在就像个小太阳似的,充满活力,待在你身边,感觉自己也被照得暖洋洋的。”
程予漾其实也隐约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想了一会儿:“大概是因为耿新霁吧,你没见过他,他这个人特别逗,反正跟他相处在一起,就觉得每天都挺开心的。”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我现在那么经常就能见到你,程予漾在心里想。
“那还真是不错。”荀新洲颔首,“我就喜欢自信的女孩。”
他说完这句话以后,看到程予漾脸红了,立刻有些慌张地解释:“我……我不是那个意思。”然后又挠了挠头,微微地低下头,“其实也不是,确实是有那个意思。”
爱情让人变得不善言辞,窗台午后的阳光照射进来,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两个人都觉得有些面红耳赤。
【柒】
在一起的过程一点也不浪漫,有一天在看完一场电影以后,荀新洲和程予漾一起散步回宿舍,快到她宿舍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下步子,两只手煞有其事地背在身后,昏暗的路灯下,她看见他的表情有些欲言又止。
她问:“怎么了?”
他又做出那个习惯性的动作,像个大男孩似地挠了挠头,然后突然笑了:“程予漾,我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