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结果已定,他也不多做停留,“那我先走了,后天见。”
“滚吧。”
邓小鲲前脚踏出咖啡店,后脚心里头就冒出了个想法。
既然大哥这么喜欢这个这丫头,自己不妨顺水推舟成全了他。
事情成不成都能促进他们的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想到这里,邓小鲲简直想为自己点32个赞。
--
罗岑宵当真就没再回过罗家。
到底还是年纪小,听了李丽的那些伤人的话就想着这辈子也不要再回去了。
她心里憋着口气,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已经说过能够负担自己的全部学费和支出了,家里人还是如此反对。
她不甘心辍学去打工,尽管他们将厂里的工作形容的那么好。
她想上大学,想看看世界上别的地方的景色,想认识更好的朋友。
从小到大,罗岑宵一直在做妥协,但这次她不想再屈服。
况且,身边有了黎今这么个相当有主见并且能为她提出合理建议的人以后,她更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说起黎今……罗岑宵就觉得面上热热的,她不晓得该怎么去定义他们两的关系。
黎今不止一次的将她称呼为“女朋友”,都被她羞涩的驳回了。
但在她的心里,早也已经将他当做了恋人。
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她在人生最艰难的时候,竟然邂逅了他。
黎今身上的每一处完美都叫她相形见绌,午夜梦回,她都不太敢相信会遇见这么好的他。
黎今见她有些出神,便温声的哄她:“想什么呢,嗯?”
她就认真的看他,看他轮廓鲜明的脸,挺直英气的鼻梁和明显对着自己才温柔了不少的眼神,“你是不是老天派来拯救我的?”
这个说法真是愉悦了他,抱住她轻轻的揉,“所以你还不承认我是想干嘛,赶跑老天派来拯救你的神兵?”
罗岑宵嗤笑他给个梯子就往上爬,又觉得他只在自己跟前展露出这一面十分可爱。
大概爱一个人的开始就是因为他的可爱吧,女人是感性动物,每一天爱意都在加剧。
罗岑宵还住在酒店里头,心里默算计着费用,不管他们是否是男女朋友,她还是想着到时候要把钱还给他。
黎今觉得她算账的模样很可气,又拿她没办法,转念一想:“要不咱们搬出去得了。”
罗岑宵被他这个建议吓了一跳,“搬出去?”
“我在溪城还有一处房产。”他捏着她柔弱无骨的手指:“咱们搬到那里去住。”
她实在也不想在酒店住下去了,且不说高昂的费用,这里的设施再完善对她而言也不过是个落脚的地方,但是罗家更是不愿回去的,出来这么多天,竟然也没人给她打个电话,她心灰意冷。
可是搬到黎今的房子……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话,她已经不敢再想下去,诸多限制级的画面出现在眼前,她咬了咬唇说:“不了吧,不太方便。”
黎今愣了愣,才明白她说的不方便是什么意思。
他还没想这么多呢,小丫头片子就开起车来了,黎今失笑:“小色虫。”
被叫了小色虫的人当然不乐意了,枕头飞到他的身上,说什么也捂住他的嘴不让他继续在耳边说那些话了。
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以前是未曾动情,便没什么感觉。如果正有需求了也大不了是用五指姑娘解决一下。
但现在不同了,香软在怀,四目交接之时就有电流穿过,怎么也无法克制自己。
罗岑宵觉得黎今看她的眼神越来越……难以描述了。
嬉笑打闹之后就会被他吻住,她学会了闭眼接吻,也能感受到那种昏天黑地的愉快。
她倒是觉得接吻就够了,但黎今不够。
有时候长长的一吻毕,她不得不顶着番茄脸握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