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荞不会否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从来就没有为病人家里头想过,甚至听到病人倾家荡产,也只是嗤笑一声,一点感触都没有。
啪!
一拍脑门,估计是脑子里的肥油太多,受了影响。
别人怎么样跟她有个鸟的关系,自己管好自己就是了。
“这年头啥都不怕,就怕生病,这人要是生了病,再有钱也不够糟蹋的。”安荞摇头,看了一眼那已经宰好的狼,干脆转移话题,就对老王八说道:“王大爷,先甭管别人了,今天我们家涮锅吃,你把王大娘也叫过来,大伙一起吃,咱一块热闹热闹。”
狼肉?老王八下意识往狼肉那瞅了一眼,嘿嘿一笑:“别人都说这狼肉膻,可我老王自打年轻那会吃了一回狼肉,可是惦记到现在。你这作为东家的,请我老王吃狼肉,我老王可就不跟你客气了,现在就去把你王大娘给叫过来。”
“那王大爷一会得可劲儿吃,一定要吃够了才行。”
“这得啊,要不然等下次就不知道啥时候才有得吃了。”
安荞哂笑,食肉动物不比食草动物,一般人打猎尽量不会去碰食肉动物,毕竟狩猎之时谁也不知道谁是谁的猎物。挑食草动物下手,自然要安全许多,只有在遇到了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对食肉动物下手。
如此一来,如同狼还有虎这些食肉的动物,真的很少见。
偶而吃上一回,自然感觉新鲜,可吃多了就会觉得不如猪肉好吃。
晚饭说简单也不算简单,几个人围在一起吃火锅,倒也吃得热火朝天,酒也喝了好几坛,这还是安荞到这个世上来第一次喝酒。很普通的米酒,喝起来倒是别有一番滋味,也说不上是好是赖。
不过比起米酒来说,安荞还是比较喜欢喝果酒,酸酸甜甜的,还带一点辛辣味。只是石子村的酒坊没得买,附近也没有可以用来酿酒的果子,老百姓人也似乎对水果没有多大的兴趣,很少人家会种水果,嘴馋的时候大不了就到山上采点野果子吃。